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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服務業市場開放
總的判斷是:我國服務業發展不缺市場需求、不缺資金,關鍵在于市場開放,重點在于激活社會資本。“十三五”能否在經濟轉型升級上取得決定性成果,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把服務業“蛋糕”做大,主要取決于服務業市場的開放進程。
7.服務業市場開放既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又是市場化改革的戰略重點。改革開放37年來,工業部門絕大多數領域的市場已經高度開放,但服務業領域市場開放嚴重不足,服務業難以利用國內社會資本和外資做大“蛋糕”。“十三五”深化市場化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重中之重是讓市場在服務業領域發揮決定性作用。
8.著力破除服務業領域壟斷。服務業領域全面實施企業投資的負面清單管理,各類資本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服務行業和領域。研發、物流、銷售、信息等生產性服務業對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在以電力、電信、石油、民航、郵政等為重點的壟斷行業,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壟斷行業的自然壟斷環節吸納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健全城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加快以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等為重點的生活性服務業市場對社會資本的全面開放。將反行政壟斷納入《反壟斷法》,對國有壟斷行業、城市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行政壟斷行為進行界定,清理不合理的行政法規。
9.放開服務業領域市場價格。修訂《政府定價目錄》,明確界定競爭性領域的服務業。凡競爭性領域的服務業,政府原則上不進行價格限制,全面放開價格管制。區分壟斷與非壟斷行業,建立不同的價格形成機制。對自然壟斷環節的服務業,仍實行政府定價;對競爭性環節的服務業,政府全面放開價格控制,引入競爭機制,實行企業自主定價,推動服務企業在競爭中形成價格。區分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對其實行不同的定價機制。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非基本公共服務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對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仍保留定價權,以保障公益性。
10.加快服務業領域投資便利化改革。負面清單管理的成效應當落實到中小企業在服務業領域的投資便利化上。除國有資本投資需要項目備案之外,對社會資本投資不再審批,不再實施項目備案。在全面實施“三證合一”,推行“一證一號”的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盡快實施企業自主登記制度。
11.依托“互聯網+”,加快形成服務業創新創業的制度環境。擴大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規模,支持和鼓勵更多的地方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地方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發展。搭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制度平臺。鼓勵科技人員以技術入股,支持中小企業實行職工持股。建立中小企業公共信息平臺,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資源整合、資產重組,形成產業聯盟。推動傳統大企業向創新型企業轉型,把做強生產性服務業作為深化國企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任務,培育一批高端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集團。加快知識產權法院的試點和普及,實現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審合一”,抓緊研究出臺《知識產權法》。
12.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政策調整。調整服務業與工業用地政策,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在供地安排上給予傾斜,采取過渡式的辦法逐步縮小服務業與工業用地價格差距,最終實現工業與服務業“同地同價”。抓緊落實國家關于服務業發展的價格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加快推進工商業水電氣“同網同價”,服務業與工業平等使用水電氣等資源要素。把實現服務業體制內外人才政策平等作為實施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重要舉措,實現服務業體制內外人才政策平等。改變各類科研課題集中在體制內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以及科研與實際脫節的狀況,新增各類科研課題向社會科研機構傾斜,向一線科研人員傾斜,鼓勵和支持事業單位人才到社會科研機構就業創業。
四、以“一帶一路”為總抓手加快服務貿易強國進程
總的判斷是:我國是服務貿易大國,但還不是服務貿易強國。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刻變化和“一帶一路”開放戰略深度實施的大背景下,從服務貿易大國走向服務貿易強國,成為我國“十三五”形成開放型經濟新格局的戰略選擇。
13. 我國正處于從服務貿易大國向服務貿易強國轉型的關鍵時期。2014年,我國服務貿易規模超過6000億美元,成為全球第三大服務貿易國,但“大而不強”的特點突出。2014年我國服務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為12.3%,遠低于2013年全球平均19.6%、美國22.1%和印度26.5%的水平。建議把提高服務貿易占比作為“十三五”對外開放的重大任務,爭取到2020年,服務貿易總額超過1萬億美元,服務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提高到20%。
14. 以服務貿易為重點形成自由貿易新格局。把發展服務貿易、特別是跨境金融服務,作為四個國內自貿區轉型升級的重點,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打造服務業市場對外開放的實驗窗口。加快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商建自由貿易區,形成自由貿易區網絡,拓展與這些國家在金融、信息、物流業等服務領域的開放合作。擴大雙邊和區域服務貿易協定,打破一些國家對我國服務貿易的壁壘,爭取“十三五”率先在新興經濟體、歐洲等國家和地區取得突破。
15. 加快發展服務外包,助推服務業企業“走出去”。擴大服務外包示范城市范圍,培育若干個具有特定服務區域和特色領域供應鏈整合能力的示范城市。重點發展軟件和信息技術、研發、設計、互聯網、醫療、教育、健康護理、文化創意、交通物流等領域服務外包。盡快改革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審批制度,構建包括金融服務體系在內的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臺。爭取國際服務貿易規則制定的主導權,以更加主動的態度推進雙邊、多邊、區域等層面的服務貿易談判。在推進APEC、G20等多邊貿易談判上發揮引領作用,在中美投資和貿易談判、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等方面實現重要突破。
五、以結構性改革破解服務業發展的結構性矛盾
總的判斷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所形成的一整套政策與體制安排,帶有激勵工業發展、抑制服務業發展的突出特征,走向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升級面臨著結構性矛盾的重大挑戰。加快推進財政、稅收、金融、教育等結構性改革,成為走向服務業主導的重大任務。
16.改革中央地方財稅關系,改變地方政府對重化工業的過度依賴。合理界定中央地方職責分工,實現各級政府支出責任與財力相匹配。以形成有效的地方治理為目標改革中央地方財稅關系,探索通過消費稅、房地產稅、資源稅等改革賦予地方政府穩定稅源,形成健全的地方稅體系,由此實質性改變競爭性地方政府模式,使地方政府擺脫對重化工業的過度依賴。
17. 形成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結構。繼續推進有增有減的結構性減稅,進一步加大對現代服務業、新興產業、中小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的減稅力度,爭取“十三五”時期每年結構性減稅達到萬億元。爭取2015年完成服務業的“營改增”改革,形成服務業與工業公平稅負的稅制結構。改革企業所得稅,試點將企業公益性支出全部納入抵扣范圍。
18. 形成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結構。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銀行等中小銀行,構建為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服務的銀行體系。擴大財政支持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和融資性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幫助中小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加快互聯網金融等新業態發展,鼓勵和支持互聯網金融機構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提高運營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創新產品和服務。進一步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加大利用資本市場為創新型企業融資的力度。
19. 以發展職業教育為重點加快調整教育結構。“十三五”把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實質性降低社會資本進入中等職業與高等職業教育領域的門檻;簡化設立職業教育學院的審批,在土地使用、財政支持、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民辦職業教育機構和公辦機構同等的地位和待遇。鼓勵職業學校與合作企業通過學徒制、委托培養、購買合同等多種方式深入合作,對企業舉辦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投入部分給予稅收抵扣。加快專業與產業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探索把高等學校分成綜合型大學、研究型大學、技術應用型大學,加快推動一批高校轉型為技術應用型高校,選擇一批高等職業學校升級為技術應用型大學,不斷提高技術應用型大學在校生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