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其他社會服務。
1.婚姻服務。2014年全國共有事業單位性質的婚姻登記機構2236個,辦理婚姻登記的處數6797處。全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306.7萬對。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302.0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結婚4.7萬對。粗結婚率為9.6‰。2014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占38.0%,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
2014年依法辦理離婚363.7萬對,比上年增長3.9%,粗離婚率為2.7‰,比上年增加0.1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95.7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7.9萬對。
圖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表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單位:‰ |
||||||||
指標 |
2007 年 |
2008 年 |
2009 年 |
2010 年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粗結婚率 |
7.50 |
8.27 |
9.10 |
9.30 |
9.67 |
9.80 |
9.92 |
9.58 |
粗離婚率 |
1.59 |
1.71 |
1.85 |
2 |
2.13 |
2.29 |
2.58 |
2.67 |
2.殯葬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殯葬服務機構4559個,其中殯儀館1801個,殯葬管理機構1141個,民政部門管理的公墓1598個。殯葬服務機構職工共有8.3萬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6萬人。火化爐5908臺,火化遺體459.3萬具。火化率47.0%。
圖16 火化遺體情況
表16 火化遺體情況
單位:萬具、% |
||||||||
指標 |
2007 年 |
2008 年 |
2009 年 |
2010 年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火化遺體數 |
442.1 |
453.4 |
454.2 |
474.1 |
468.1 |
477.7 |
468.9 |
459.3 |
火化率 |
48.4 |
48.5 |
48.2 |
49.0 |
48.8 |
49.5 |
48.2 |
47.0 |
注釋:
1. 圖1和表1中“鄉”包含“民族鄉、蘇木和民族蘇木”。
2.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不包含中央級救災物資采購經費和中央撥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救災資金。
3.2014年社區服務中心數量中含社區服務指導中心。
4.部本級基金會數量中含涉外基金會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
5.由于每年公報發布時間,社會組織年檢還未完成,社會組織捐贈款數均使用的是上年(2013年)年檢數據。
6.離婚登記服務中法院判決、調解離婚數據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7.本資料中的民政對象人數和機構數均為當年實際發生數和注冊登記后的法定機構數,與當年批準數、計劃數和預算數不可比。
8.本資料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項數據與合計數據不等情況,由此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9.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