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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把握和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轉變流通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流通效率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為目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節點城市協同發展,提升節點城市流通功能,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健全全國骨干流通網絡,推動完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充分發揮流通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
(二)基本原則。
1.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立足城市流通產業發展現狀,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潛力,著力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規劃布局全國流通節點城市。
2.區域協調,優化布局。統籌協調東中西部流通節點城市布局,優化區域分布,著力構建聯結東西、貫穿南北、暢通高效的流通大通道,完善節點城市的國內流通功能,提升國際流通戰略地位,促進區域協調聯動發展。
3.市場導向,公平競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合理區分公益性、公共性和經營性建設項目。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促進流通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節點城市流通功能銜接、優勢互補。
4.分級管理,加強指導。根據流通節點城市地位和作用,實行分級管理,加強規劃指導,充分發揮不同層級流通節點城市功能,推動形成全國流通節點城市網絡。
(三)規劃目標。
1.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區域輻射能力和地區服務能力的流通節點城市,構建起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互補的全國骨干流通網絡,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城鄉一體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
2.流通節點城市協調聯動發展。東中西部地區流通網絡協調發展,不同地區和不同層級節點城市聯動發展,形成分工協作、功能銜接、優勢互補的流通節點城市發展格局,帶動全國流通產業發展。
3.節點城市流通效率顯著提高。節點城市流通產業規模持續擴大,服務功能不斷增強,流通組織化、專業化、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取得積極進展,流通節點城市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占全國的比重增加。
4.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得到增強。支撐全國骨干流通網絡運行的交通運輸、倉儲物流、金融電信等基礎設施的配套水平和承載能力進一步提高,節點城市的流通公共信息平臺服務能力、應急保供能力、政策保障水平明顯增強。
5.流通節點城市軟實力明顯提升。市場環境明顯改善,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市場監督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公平誠信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