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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近日,備受矚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正式出臺,這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污染防治領域又一項重大的綱領性文件。“水十條”為當前和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水生態文明建設勾勒了一幅清晰明了的路線圖,必將對我國推進整個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乃至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意義重大。
生態文明建設的本質要求是科學發展。建設生態文明,并不是要否定發展,要求我們放棄工業文明和生活富裕,乃至回歸原始落后的生產生活方式,而是仍然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只是要求經濟社會發展的結構、布局、規模、方式和速度應當與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生態狀況相適應,科學地實現發展。因為,只有發展才能真正實現人類自由的增長。
為促進科學發展,“水十條”強調要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后產能,施行區域限批;以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嚴格產業的環境準入;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和以水定產,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切實優化空間布局;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土地開發利用應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推進循環經濟,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促進再生水利用,推動海水利用。針對農業發展問題,“水十條”還專門指出,要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
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便是很好的詮釋。例如,近年來,貴陽市大力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為保護生態,2009年拒絕了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要求的項目289個,涉及資金300多億元,真正踐行了科學發展的戰略,遵循了生態文明的準則。(楊朝霞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