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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須持有當地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發的暫住證,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社保
新京報訊(記者黃穎)日前,昌平區教委發布了該區本年度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求,以及非京籍兒童入學審核方案。其中規定非京籍兒童入學,其父母須持有當地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發的暫住證,且父母雙方在該區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社保。在目前已公布非京籍兒童入學方案的區縣中,昌平堪稱“條件最嚴”。
特長生入學由區教委統一組織
近日,昌平區教委發布了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求和非京籍兒童入學審核方案。其中顯示,今年京籍兒童入學將嚴格按照劃片進行,“小升初”的特長生中,明確提出了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特長生入學由區教委統一組織。
此外,昌平區教委還要求民辦學校、寄宿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區教委制定的具體方案執行,民辦學校不得以招生為名,為公辦學校篩選生源提供幫助。
補交保險不屬于連續繳費
在非京籍兒童入學審核方面,則成立了由主管區長牽頭,包括區政府辦公室、區教委、區住建委等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組成的聯合審核小組。
在非京籍兒童父母的務工就業證明方面,昌平區明確提出,若受雇于用人單位,應提供半年以上合法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截至申請月的上上月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含4個月)保險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即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個人可以登錄http://www.bjrbj.gov.cn/csibiz/注冊并打印),補繳保險的不屬于連續繳費。
居住證明則要求在該區居住半年以上,并要求父母雙方持有暫住地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發的暫住證,且暫住證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