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他們的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農村黨員保留在鄉鎮黨委)。黨員如期回國,應及時向原單位黨組織匯報出境期間的情況,黨組織也要主動了解他們在外的情況和表現。如無問題,即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黨員超過假期回國本人要向黨組織申訴理由,經過審查,理由正當又無問題者,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如果無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錯誤,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批評教育,必要時要給予適當處分,待本人有了認識時,也可以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但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者,一般不能恢復組織生活,應按自行脫黨處理。如發現有嚴重問題者,經審查,情況屬實,要嚴肅處理,有的要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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