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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徐華清在利馬聯合國氣候大會現場接受《今日中國》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意義深遠。徐華清認為,中國從2011年啟動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經過近兩年左右的準備,目前所有的試點省市都已經成功開展了不同形式的交易,到今年10月底,交易量已經達到1375萬噸左右,交易金額突破5億人民幣,總體狀況良好。
徐華清副主任談到,碳交易作為市場機制對我國而言是新生事物,其意義深遠,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首先,碳交易市場的建立提高了社會控制碳排放的意識:對企業而言,讓他們真正感受到了碳有價,形成了碳是資產、資本、資金的意識,增強了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對于民眾而言,讓民眾看到可以通過自己的低碳行為實現價值,也可以進行投資等參與方式促進市場的發展,進一步增強了民眾的參與意識。其次,碳交易市場的建立還實現了在法規以及重大制度方面的探索。碳排放管理決定或辦法,總量控制及配額分配制度,企業的核算、報告、核查、交易等配套制度,通過試點省市的探索,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面體現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數據管理方面的探索。7個試點省市研究提出了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報告指南以及第三方核查的管理辦法,初步建立了報送平臺,讓碳排放權的交易建立在可靠的、權威的數據基礎之上。第四點意義在于,7個試點省市排放權交易平臺和登記注冊系統的建設,這為全國建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國家登記注冊系統奠定了基礎。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作為對市場機制的探索,做出了很好的實踐。
此外,徐華清還向記者表示,目前的這種實踐還停留在比較初步的階段,其未來發展還將受到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等各種因素的制約。為了加快碳交易制度和市場建設,一方面需深化7個試點省市的工作,并探索跨區排放交易,另一方面還應加強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的頂層設計,建立全國統一的總量控制目標及分解落實機制,制定碳排放權交易的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國家注冊登記系統。同時,還應加快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希望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讓未來碳市場在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實現2030年峰值目標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外文局氣候會議報道組 駱瑤發自利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