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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監察部日前對5起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問題發出通報,分別是:
1、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違規建設交警指揮中心問題。
時任呼和浩特市市長湯愛軍因涉嫌嚴重違紀,已被立案調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郝映平(時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2、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縣違規購置辦公樓問題。
黑龍江省紀委給予時任賓縣縣委書記馬旦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賓縣政府依法依規處置超面積購買的辦公樓。
3、湖北省十堰市房縣違規建設辦公樓問題。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房縣縣委書記沈明云,時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慶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予以免職;給予房縣政協副主席張富華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時任縣長朱光洪、縣紀委書記王家波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4、湖南省湘潭市政府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問題。
湖南省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湘潭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楊英杰和時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張伯文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羅正良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時任市政府辦公室行政保衛科科長唐志輝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湘潭市副市長楊廣進行誡勉談話。
5、陜西省榆林市米脂縣違規新建黨員干部培訓中心問題。
榆林市紀委給予時任米脂縣委書記姚宏,米脂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高登,縣工業園區黨委書記兼縣財政局局長胡錦濤(副縣級)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發展改革局原局長艾克成(已離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以上問題,有的違規決策、違規審批,有的未批先建、邊批邊建,有的超標準超面積建設,其行為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必須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認真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務院“約法三章”和《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切實把中央停止新建樓堂館所等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通報要求,各級監察機關要進一步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尤其對國務院“約法三章”以后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無論涉及哪個層級的領導干部,無論有何客觀原因,都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典型案例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