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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工業和信息化部6日聯合發布《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宣布將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公告顯示,對免征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第一批《目錄》將在8月底前推出,現已開始接受車企申報,未來《目錄》將采用動態更新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免除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涉及范圍涵蓋所有在國內銷售的三類新能源汽車,政策優惠首次涉及進口車。但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并沒有涉及普通混合動力汽車。
這意味著此前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不涉及進口車的先例將被打破,今后消費者在購買特斯拉、寶馬、雪佛蘭等進口車企的純電動車產品時也有望獲得免購置稅待遇。
據悉,此次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免稅限額不設置上限。將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中,純電動續馳里程方面,乘用車、貨車和專用車需在80公里以上,客車需在150公里以上。
截至2014年上半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生產20692輛,銷售20477輛,產銷量超過2013年全年,而此前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要求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
為了達成規劃目標,推進新能源車在國內的市場化發展,近期政府打出了一套政策“組合拳”,除了明確將免征新能源車購置稅外,還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明確要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開出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應用、完善補貼等政策體系、堅決破除地方保護等六條良方;以及多部委聯合發布《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規定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