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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成立了環境資源合議庭,這是浙江省首家中級法院環境保護專門審判機構。
據了解,環境資源合議庭由溫州中院民一庭設立,專門負責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審理一、二審涉及大氣、水、土壤等自然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民事案件,涉及地質礦產資源保護、開發有關權屬爭議糾紛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內河、湖泊、灘涂、濕地等自然資源環境保護、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民事糾紛案件等。凡屬民一庭管轄的上述類型案件均交由環境資源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
環境資源合議庭團隊6名成員全部具有豐富的民事審判工作經驗,且均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目前,環境資源合議庭已正式投入運作,正式受理了首批12件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系列案件,部分案件將于7月30日排期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