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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記者從市質監局獲悉,從下月開始,北京市將強制使用低污染的低硫煤。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煤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質監局介紹,為保障北京清潔空氣計劃的順利實施,市質監局日前發布了最新的《低硫煤及制品》地方標準。新標準規定,從今年8月起,本市所有用煤企業(無論民用還是工業)都須使用低硫煤(京標煤),硫的含量需要小于等于0.4%。
此外,為防止散料存、運、銷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污染,新標準特別要求,除民用煤,除蜂窩煤之外,必須使用包裝袋或包裝箱包裝,并對產品進行批次、生產日期等信息的標注。
市質監局表示,將對煤炭生產銷售點進行抽查,如果所售煤炭的污染指標超標,那么質監局將聯合相關部門暫停生產點的生產資格,并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