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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加強部門間的統籌協調,從整體層面制定綠色經濟相關規劃。建立綠色經濟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增強部門之間的聯絡,避免部門之間的掣肘,不能因一個部門的綠色發展對其他部門造成阻礙。
第二,發揮政府投資的杠桿效應,運用多種財政與稅收工具支持綠色投資。在基準情景中,2011—2050年僅6個行業領域(含農業、森林、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城市生活垃圾、水泥)的綠色投資就需要32萬億元。如此大規模的投入,政府財政資金不足以支撐,也很難讓企業獨自承擔。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具有較強的示范性作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撬動國內外私人資本投資于綠色產業與技術。
第三,還需要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引導公眾綠色消費。從各國的發展經驗看,能源消耗的重點都是隨著經濟發展逐漸從工業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引導公眾綠色消費,可以有效節約資源。根據模型模擬,在建筑領域,如果2050年的城鄉人均住宅建筑面積都從50平方米減少到45平方米,從2011—2050年就可以累計減少能源消費66.39億噸標準煤,平均每年減少1.66億噸。
第四,政府要關注長遠目標,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技術是提高資源和能源使用效率的有力工具,正是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才讓人類有了擺脫化石能源依賴的可能。中國應重視顛覆性技術的研發,如核聚變技術、低成本的CCUS技術、分布式和高效率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高效節能汽車和電動汽車技術等。努力掌握綠色發展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技術的國產化。同時,加快成熟、適用綠色技術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