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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11日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今日上午就“金融改革與發展” 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代表、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非常緊迫,將從制度設計、試點、推動立法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項俊波介紹到,在國際上,巨災保險賠款一般占到災害損失的30%-40%,我們國家還不到1%。比如說汶川大地震,直接經濟損失是8451億元,保險只賠了20多億元,占比是0.2%,還不到1%。如果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按照國際上的水平,保險業就能夠支付賠款1270億元左右,這樣就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和財政的負擔。
項俊波同時指出巨災保險制度推進面臨不少困難。一,巨災保險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業保險不同,具有準公共產品的特點。如果按照商業化運作,保險價格往往很高,群眾買不起。但是如果價格過低,地震發生以后,保險公司又賠不起。第二,我們保險業發展歷史不長,我國保險市場還不夠成熟,行業的實業還不強,巨災風險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國現行的災害管理體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導。汶川大地震以后,是各個省市對口支援,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而且人民群眾的自我風險管理意識,包括巨災風險的投保意識,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項俊波最后表示,將從三方面做好巨災保險推進工作。第一,制度設計。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兩個方面的作用,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來構建多層次的風險分攤機制。第二,抓試點。穩步推進云南和深圳的巨災保險試點工作。云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云南的楚雄地區,搞農房的地震保險試點,涉及50多萬戶農戶。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災基金和商業保險三位一體,承包地震、臺風、海峽等一般性的巨災及特殊性風險,覆蓋深圳市每一個人口。第三,積極推動立法。協調相關部門及早出臺巨災保險條例,爭取國家對巨災保險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