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四方偉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
河南省周口市四方偉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發展人員銷售商品,從事傳銷活動。公司要求被發展人員必須購買一定金額的商品,才能成為公司的會員。被發展人員交納580元可以成為普通會員,交納1740元成為銅卡會員,交納3480元成為銀卡會員,交納5220元成為金卡會員。普通會員和銅卡會員每發展一個人時,可獲得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的10%的提成,銀卡會員和金卡會員每發展一個人時,可獲得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的15%的提成(每周結算一次)。并要求被發展人員依此類推向下發展,上線幫助下線發展人員可直接提成被幫會員提成的30%的獎勵;最高可以發展十層,到十層可以再獲取發展人員總業績1%的提成。
2006年12月27日,周口市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與市公安局聯合采取行動,對周口市四方偉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江某某入住的周口市文凱賓館,及公司辦公場所進行了檢查。經調查,該公司傳銷涉案數額近千萬元,已涉嫌構成犯罪,司法機關依法采取措施,進行了處理。
王某某傳銷“天賜康”案
2006年10月12日,黑龍江參美天賜康集團全國千家店管理總部授權委托王某某在遼寧省普蘭店市設立“普蘭店市某某天賜康專賣店”。王某某規定,要想成為公司的業務員,必須向公司指定的賬戶交納2820元辦理一張愛心卡,可獲贈同等價值的天賜康產品。成為公司業務員后,才有資格發展下線,并可從其發展的下線人員的銷售業績中獲得25%提成獎。
截至2007年3月28日被查獲時,王某某發展人員,辦理了愛心卡120張,金額33.8萬余元,銷售了40組天賜康系列產品,每組產品銷售價2820元,銷售額11.2萬余元。
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已構成傳銷行為。2007年8月2日,普蘭店市工商機關依法對其作出沒收非法所得,罰款10萬元,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連鎖銷售”傳銷組織案
2005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某、鐘某、王某某、林某等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疊彩區一帶以“連鎖銷售”為名從事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實行五級三階制,具體經營模式為:交納一份以上的產品費(產品為廉價的西服、化妝品等,每份產品3800元,購買多份的第二份產品3300元)即可加入“連鎖銷售”組織,加入后即有資格發展下線,發展下線可獲得直接和間接提成。直接提成為每發展一個直接下線,實習業務員可得到570元,業務組長可得到760元,業務主任可得到1140元,業務經理可得到1596元,高級業務員可得到1976元。間接提成為每發展一個間接下線,業務組長可得到190元,業務主任可得到380元,業務經理可得到456元,高級業務員可得到380元。至案發,該傳銷組織共發展19名A級高級業務員(600份以上)及50余名B級業務員經理,涉及傳銷人員上千人,涉案金額490余萬元。
2007年4月13日,桂林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目前,已抓獲該傳銷組織頭目76人(A級19人,B級57人),其中逮捕71人。
廣西永乾公司傳銷案
2006年6月以來,由許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廣西永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西永乾投資有限公司,以所謂“消費來福”、“雙向炮”經營計劃為幌子從事傳銷活動。
“消費來福”的經營方式為:“消費者”每購買一份195元的產品,即可獲得一“權”及150消費積分,并在之后的6個月內每月再消費39元,共投入429元,便可在6個月內得到每月100元的返利,6個月可得582元返利。“雙向炮”的經營方式為:經人介紹,認養人交納750元認養費給永乾公司在各地的“加盟(代理)商”,即可認養一頭豬,投資4個月后,認養人可獲得1000元返利,介紹人可獲得認養費3%提成,“加盟商”也可獲得10%的提成。至案發時,廣西永乾公司在全國31個省(區、市)共發展“加盟商”2834家,涉案金額11億元。
2007年8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目前,共抓獲法定代表人許某某、總裁李某某等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經檢察機關批準,對其中13人依法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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