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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也頻頻遭遇治理困境。為深入了解環境司法工作最新進展和未來需求,2015年11月4日,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中歐環境治理項目主任原慶丹率隊,與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政治部的有關領導和人員座談交流,并探討雙方合作事宜。
原慶丹副主任首先介紹此行調研目的,一是向最高法院介紹中歐環境治理項目中關于環境司法主題的研究成果,二是聽取最高法院對環境保護部依法加強環保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推進環境司法工作的實際需求。原主任回顧了我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環保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的最新進展,分析了當前環境治理在立法、執法和救濟等方面所存在的問題,分享了歐盟及我國部分先進地區的實踐經驗,最后提出完善我國環境司法制度建設的政策建議。原主任指出,中歐環境治理項目所提出的環境司法建議是基于項目下“環境司法”主題的地方項目產出與中外專家研究成果而得來的,希望能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案件的審判、環境法官的培訓、環境司法解釋的起草等提供有益借鑒。
王旭光副庭長對原慶丹副主任一行的到訪表示熱烈歡迎,并感謝中歐環境治理項目過去為環境資源審判庭在先進司法理念和措施的引進、外國環境司法資料翻譯、基層環境法官培訓以及典型環境審判案例等方面提供的幫助。王庭長指出,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項重大司法改革決策,是響應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當前,盡快改善環境質量已經成為全社會的高度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全力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王庭長還認為,不管是中國和外國,環境保護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還是實務界和學術界,加強交流和互通信息都非常重要,希望各方未來能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合作。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嚴厚福博士和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陽平堅博士分別介紹了中歐環境治理項目的地方伙伴項目開展情況以及國內外環境司法的實踐經驗與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的代表對中歐項目提出的部分問題進行了回應,并介紹了環境資源糾紛案件審判和相關環境司法制度起草的最新進展和需求。與會人員紛紛發言,就環境公益訴訟、訴前調解、生態補償、環境污染損害鑒定、環境舉證責任、跨行政區劃法庭等問題展開熱烈討論和交流。最后,雙方一致同意未來將加強交流,共同合作,一起為環境保護工作獻策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