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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環保法滿月顯示公益訴訟破局 環保組織有心無力
公益訴訟破局環保組織“有心無力”
記者統計顯示,新環保法滿月,立案僅三起;專家認為,民間環保組織面臨資金、人力和地方壓力
1月1日起,新環保法生效,一周后,最高法就環境公益訴訟出臺司法解釋,符合條件的700余家社會組織都可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這意味著從制度層面,環保組織對污染企業提起公益訴訟的大門敞開。
至昨日,新環保法滿月,記者采訪多家環保組織,發現除少數躍躍欲試,準備從事公益訴訟之外,大多數仍處于觀望狀態。據記者統計,環保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全國真正立案的僅3起。
對此,多位專家和多個環保組織表示,環保公益組織在資金、能力、人才等各方面還有很多的欠缺,“有心無力”,也有的即使有能力從事公益訴訟,但意愿并不強,環境公益訴訟的“春天”尚需時日。
少數民間環保組織躍躍欲試,官員稱占主體的官方環保組織熱情不高
新環保法1月1日生效,當天就有“好消息”傳來。
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收到了福建南平市中院立案通知書,他們就當地采礦主破壞林地的行為,提起的國內首個針對生態破壞的環境公益訴訟被立案,這是新環保法生效后立案的首例環境公益訴訟。
新環保法實施生效滿月,據記者統計,至今有三起環境公益訴訟立案:除南平案外,還有中華環保聯合會就山東東營兩起企業污染案提起的公益訴訟。
在南平案得到受理的同時,自然之友就江蘇泰州“12·19”污染案提起訴訟。該案因判污染企業賠償1.6億元,創我國環保公益訴訟賠付之最。自然之友認為,除了已被判決的污染企業之外,還有其他污染企業也同樣應受到處罰,于是繼續提出訴訟,目前該案暫未獲受理。
“我們也是想看看,同一案件,所有的變量都一樣,當地的環保聯合會可以提起訴訟,我們作為沒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組織能否提起訴訟?”自然之友總干事張伯駒說,“現在看,并不是一帆風順。”
像自然之友這樣躍躍欲試的民間環保組織并非個例。但據張伯駒調查發現,只有十幾家民間環保組織“有能力”、“有意愿”開展環境公益訴訟嘗試。
據民政部統計,全國可提起公益訴訟的生態環保類社會組織有700多個。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廖鴻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700多個環保組織,大部分是官辦的社團組織,很多是行業學會,提起公益訴訟的意愿不高。“我估計,打官司的不會很多。”
很多民間組織缺少資源和精力,也沒有專門法律人員
廖鴻的判斷不只適用于官方環保組織,民間環保組織亦是如此。
新環保法實施后,自然之友計劃面向全國民間組織建立合作網絡。但經過一個月的觀察,真正“有能力”且“有意愿”嘗試環境公益訴訟的“小伙伴”并不多。即使自然之友愿意提供律師資源,一家地方環保組織也還是拒絕了合作意向。這家民間組織,沒有專門的法律方面的人員,沒有足夠的資金和精力去打官司。
云南環保組織綠色昆明負責人梅念蜀也坦言,該組織一共只有五六名全職人員,缺乏資源和能力,很難從事專業的公益訴訟,“這對我們現在來講太難了,只有發展壯大以后才能考慮新的策略。”
湖北環保組織“綠色江漢”負責人運建立告訴記者,目前尚沒有打算進行環境公益訴訟。“主要是沒有合適的案例。”
“真正愿意打官司的環保組織還是很少,本來有資格的組織就少,愿意‘管閑事’的組織更少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王燦發說,目前的現狀驗證了他在此前討論新環保法修改時的觀點:公益訴訟不會出現濫訴的情況,更別說“井噴”的爆炸式增長了。
河北省去年底出臺了全國首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地方條例。河北省環保聯合會環境權益保護中心主任、河北省環保廳顧問馬倍戰說,他們律所沒有得到一家環保組織委托代理環境公益訴訟的請求。
據了解,河北省除了官辦的省環保聯合會,石家莊市環保聯合會和邯鄲綠色環保聯合會之外,沒有其他具備主體資格的民間環保組織。“沒有委托方,一家都沒有,不管是本地的還是外地的。”他有點無奈地表示。
打一起公益訴訟可能要花幾十萬,有的組織一年預算最低僅幾萬
在南平案研討會上,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督察中心馬勇說了這么一句話:“都在說環境公益將迎來春天,但我們NGO準備好了沒有?”
在他看來,現狀是民間環保組織在資金、能力、人才等各方面,都還準備不足。
馬勇說,起訴首先需要環保組織自己投入進行前期調查,此外,大量的環保組織是“項目養人”,如果沒有專門的法律項目的話,根本就沒有足夠的專業人才來打官司。
自然之友是少有的將法律政策列入核心業務的民間環保組織,張伯駒介紹說,即便如此,真正專職進行公益訴訟的只有三個同事,此外還加上一些實習生、志愿者和志愿律師。
據記者了解,目前很多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環境律師,很多是免費參與,也有的僅象征性的收取費用,但外地調查的差旅費還是需要環保組織提供。
在張伯駒看來,資金是草根組織打公益訴訟的一大痛點,如果不能立案,前期投入將血本無歸,這種不立案或敗訴的風險,使得很多環保組織沒有勇氣去打公益訴訟。
馬勇也表示,打一起公益訴訟,很可能要花幾十萬,而現在很多民間環保組織年預算多的上百萬,少的只有幾十萬甚至幾萬元,有的本來都是靠兼職志愿者撐著,根本沒這個資金實力。
很多污染企業都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點企業,環保組織起訴需要抗壓能力
除人才財物等因素外,對NGO來說,真正的考驗是“有沒有意愿,或者敢不敢去提起訴訟。”馬勇說,很多污染企業都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點企業,環保組織是否敢于起訴、是否有著足夠的抗壓能力,是地方民間環保組織面臨的最大考驗之一。
張伯駒同一些地方環保組織有過大量溝通,對方更愿意做一些環境宣傳、教育等較“軟工作”,并不愿意站上原告席。在他看來,“有的的確是面臨地方壓力。”
張伯駒舉例說,此前有個環保組織介入到當地一起污染事件,結果在審查年檢時遭遇了阻礙。
盡管去年以來,江蘇泰興、廣東廣州、貴州畢節等地出現了檢察機關作為支持方介入公益訴訟的案例,但是在其他地方能否復制,還要打個問號。
如果得不到官方的支持,環保組織能否成功提起公益訴訟?馬勇的態度是謹慎的。即使是官方背景的中華環保聯合會,此前曾經在海南提起一起公益訴訟,并得到當地法院的支持,當地的環保法庭十分愿意操作公益訴訟,但一個月后,“事情發生急劇的變化”,已經受理的案件又被駁回,“原因還是因為當地行政力量影響太大,地方法院扛不住。”
盡管面臨種種挑戰,但部分環保組織不是在消極應對,而是主動“練內功”,提高“實戰”能力,各種研修班、學習班、實習項目也正在火熱地組織起來。
環保組織自然大學負責人馮永峰說,該組織開始組建公益訴訟律師團,已有不少環境律師報名。王燦發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受害者援助中心今年將召開公益訴訟的律師培訓班。
“NGO自身人才、資金等方面固然需要提高,”在環境與公眾研究所主任馬軍看來,“核心仍在于地方部門,是否愿意推動司法途徑作為解決環境問題主要途徑之一。”
哪些組織可提環境公益訴訟
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符合前款規定的社會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經濟利益。
——環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