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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是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力量,新環保法設立專章明確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贏得一片贊譽。作為公眾參與的核心制度,新環保法中的公益訴訟、信息公開格外引人關注,盡管依然面臨多方面的困難,但必將為中國環境保護工作帶來新的變革。
公眾參與環境公益訴訟:門終于開了
“環境污染受害者往往是沒有專業知識的老百姓或是無法言語的野生動植物,幾乎沒有取證、調查的可能,因此必須有專業環保機構為受害群體提起公益訴訟,公益訴訟是對環境受害者的一大救濟。”湖南省人大環資委辦公室副主任劉帥表示。
對此,新環保法增設“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的章節,對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社會舉報監督、社會組織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等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
據中國環境統計年報顯示,2005年至2012年,我國環境信訪量年均約77萬件。據中華環保聯合會統計,其中進入到司法程序的不足1%,絕大多數都是通過行政部門處理。
2015年伊始,從新環保法實施,及實施后首例民間環境公益訴訟在福建南平立案,再到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環境公益訴訟的制度面紗被一層層撥開。
1月4日,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在北京啟動“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在新環保法實施后,由該基金支持的第一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福建南平生態破壞案”獲得立案。
“新環保法第五十八條公益訴訟條款,首次將破壞生態的行為納入環境公益訴訟的范圍。作為首例‘生態破壞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其對今后的司法實踐具有指引意義。”該案代理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主任劉湘說。
資格不夠、水平不高,環保組織參與難
環境公益訴訟會不會出現濫訴現象?曾有專家提出此疑慮。作為最受關注的部分之一,公益訴訟在新環保法4次審議中,均有大幅修改,“到底誰能夠提起訴訟”這個問題貫穿始終。
安徽“綠滿江淮”總干事周翔、“綠跡環保”總干事范士俊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然而目前中國絕大多數環保組織還遠不能達到規定的資格標準。目前全國大多數民間環保組織仍然沒有在民政注冊,多數環保組織成立年限很短,尚不足5年。這將導致在中國目前具有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環保組織數量非常少。
“現在擔心的不是濫訴,而是誰會提、誰敢提起公益訴訟?”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表示:“很多民間環保組織都是在當地運作,要考慮自身生存,如果地方公益組織敢在當地提起公益訴訟,需要很強的抗壓能力。”
除去積極參與的精神和接受挑戰的勇氣,事實上,環保組織公益訴訟基礎也比較薄弱,人才隊伍、工作機制、認識水平都亟須提高。
湖南省環保志愿服務聯合會會長何建軍表示:“現在很少有民間環保組織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從事環境訴訟。湖南基本上還沒有民間環保組織嘗試過環境訴訟,湖南律師行業對環境法有實際經驗的律師也不多。”
由于公益訴訟從立案到執行甚至需要歷經數年,并且需要大量資金支付鑒定等費用,案件的可持續性和敗訴的風險問題非常突出,國內許多公益組織目前仍處在觀望的階段。
“我們機構短期內不會考慮以公益訴訟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公益訴訟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非常高,勝訴與否很難預計,風險極大,一個敗訴可能就把一個環保組織打沒了。”長沙市曙光環保公益發展中心負責人劉曙坦率地告訴記者。
“新環保法賦予了我們民間環保組織很多新的權利,盡管這些事情落實存在很多挑戰,但民間組織一直在夾縫里求生存,對于挑戰心態是適應的,只要有法可依,我們認為就有更多的機會。”何建軍樂觀地說。
環保信息公開尚需落到實處
今年1月19日,在河北省武邑縣人民法院,一場“民告官”的審判正在進行。武邑縣環保局因未按法律規定向申請人公開環境信息被告上法庭。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后河北省首例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訴訟案件。
2014年9月起,河北民間環保組織法樹信息咨詢中心自籌資金開展“環保部門信息公開能力測試項目”,選取了河北省43個縣級環保部門發送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本轄區內的重點排污單位名單、確定重點排污單位的程序和法律依據及2012至2014年間對重點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情況等內容。雖然法律上已有明文規定,但項目實施的困難還是出乎意料。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書的43個縣級環保部門中,只有5個縣針對申請進行了相關內容公開。
“做這個項目的目的就是在新環保法推出后,測試基層環保部門的信息公開意識和能力,但部分環保部門的表現讓我們失望。”中心總干事李永卓說,“本來依法應該公開的信息,環保部門卻充滿了抗拒和猜疑。”
半月談記者在項目記錄上看到,作出回復的環保局工作人員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你們是什么人”、“你們這么做有什么目的”,或用“需要和領導商量”等進行搪塞。很少有人去關注環境信息公開這個問題本身。
“連具有專業知識的環保組織申請信息公開都這么難,更別提普通群眾了。基層行政部門存在普遍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衙門作風’,能不公開就不公開,能不說話就不說話。”李永卓說,這個項目還反映了基層環保部門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低等問題。在環境維權成為社會熱點的今天,環保部門亟須增強信息公開的意識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目前國家涉及環保的法律有30多部、行政法規條例有90多部,大眾環保意識逐漸覺醒,環保部門必然需要不斷應對公眾的質疑和詢問。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副主任白剛坦言,近年來我國進入環境污染事件高發期,環境信息公開不到位、參與渠道不暢通等造成當前環境、公眾利益沖突日益尖銳。
“信息公開程度越高,說明環境工作越透明,也越重視公眾的參與。”湖南民間環保組織綠色瀟湘負責人孫成表示,新環保法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不僅有助于保障公眾知情權,也能防止一些環保事件的發生,更能推進環保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