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在有數百名各地監測站負責人參加的現場工作會上,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坦言,有的地方確有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他同時告誡,數據真實可靠是監測工作的底線,絕對不能觸碰,環保監測人員要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監測數據。
與以往的環保監測工作會不同,此次會議特別增加了廉政工作的內容,與會者將著重討論環保部擬出臺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處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2014年,中央和地方在環境監測領域投資巨大,僅大氣監測體系就投資4.36億元,建成了發展中國家最大的空氣質量監測網。在吳曉青看來,監測基礎逐漸打牢的同時,仍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特別是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依然存在。
吳曉青說,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考核壓力、實現環境質量達標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門指使監測站編造、篡改監測數據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政府和環保部門的公信力,對監測系統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監測數據真實性問題,多次批示要求,監測數據必須準確真實,嚴厲打擊環保數據造假行為,對虛假數字要嚴厲問責。
事實上,對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性的要求也是新環保法的亮點之一。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新環保法明確規定,監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監測設備,遵守監測規范,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要予以懲處,追究法律責任。吳曉青說,監測數據的質量問題已上升到法律層面,具有了更高的約束力。
中央紀委駐環保部紀檢組組長周英在向會議提交的一份書面講話中也強調,對監測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有清醒認識,不要以為監測站權力不大,是個清水衙門,就沒有廉政風險。隨著近年來環境監測地位的上升、權力的凸顯、資金的增加,監測領域的廉政風險也在日益加大。
在周英看來,數據造假將嚴重影響監測系統的公信力,必須引起警醒。一方面,虛假的監測數據將直接誤導環境管理決策。另一方面,還導致監測技術人員質量意識和理想信念喪失,影響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數據造假行為,不僅會毀掉幾個監測技術人員、幾個環境監測站長,還會動搖全國環境監測的根本、喪失社會對環保部門的信任,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
在中部某省就發生過一起由于監測人員造假,導致決策部門錯失環境治理時機的案例。一個縣環境監測站的技術人員在未對斷面進行水質監測的情況下,參照其他年度數據偽造出監測結果上報,未能及時發現砷化物含量嚴重超標,給全縣的環境保護工作帶來嚴重不良影響,相關負責人受到行政處罰。
但根據新環保法,這樣的瀆職行為不僅要受行政處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環保法首次明確了環境數據造假的罰則。在業界看來,作為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證據的環境監測報告,關系到環境執法的嚴肅性,需要加強監測報告的合法性、合規性、質量保證的有效性。
而且,新環保法還明確了政府和企業在環境監測中的責任。政府責任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保部門要開展環境質量、污染源監督(執法)監測和預警應急監測,公開環境監測信息,對違法者實施處罰。企業責任方面,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并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如果不監測、不公開或不如實公開,甚至通過各種手段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都要受到處罰。
吳曉青說,我國環境監測體系已經搭起了基礎構架,現在要做的就是進一步提高環境監測質量,保障公眾對環境質量的知情權,特別是要在避免行政干預、提高監測數據公信力等方面出實招。為嚴格落實監測數據質量的法律責任,環保部也擬出臺《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處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今明兩年,環保部將開展全國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專項檢查。專項行動不僅要完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的質量管理和技術體系,而且要開展不同形式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專項檢查,查處虛假偽造數據行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自動監測質量檢查主要采取交叉檢查、飛行檢查、回頭看檢查三種形式,由環保部統一檢查要求,統一評判標準,統一公布檢查結果。檢查出的問題,如果是各地已經自查并整改過的,將不予追究;如果是各地自查沒有查出來的將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