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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
人口: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069.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50.7萬人。其中,常住外來人口773.8萬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為37.4%。常住人口中,城鎮人口1783.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6.2%。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9.05‰,死亡率4.31‰,自然增長率4.74‰。全市常住人口密度為1261人/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31人。年末全市戶籍人口1297.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9.6萬人。
表3 2012年末常住人口及其構成
指標 |
年末數(萬人) |
比重(%) |
常住人口 |
2069.3 |
100 |
按城鄉分:城鎮 |
1783.7 |
86.2 |
鄉村 |
285.6 |
13.8 |
按性別分:男性 |
1068.1 |
51.6 |
女性 |
1001.2 |
48.4 |
按年齡組分:0-14歲 |
194.5 |
9.4 |
15-59歲 |
1588 |
76.7 |
60歲及以上 |
286.8 |
13.9 |
其中:65歲及以上 |
190.4 |
9.2 |
人民生活: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6469元,比上年增長10.8%;扣除價格因素后,實際增長7.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6476元,比上年增長11.8%;扣除價格因素后,實際增長8.2%。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1.3%,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3.2%,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全市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29.26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49.08平方米。
圖6 2007-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實際增速
圖7 2007-2012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及實際增速
社會保障:年末全市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保險人數分別為1206.4萬人、1279.7萬人、1006.7萬人和897.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17萬人、91.7萬人、125.7萬人和34.7萬人。年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為16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3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達到267.4萬人,參合率為98.1%,高于上年末0.4個百分點。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為11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為6.3萬人。
表4 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變化情況(元/月)
年末全市各類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434家,床位7.8萬張,收養各類人員3.2萬人。建立各種社區服務設施10093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18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