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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貸投放逐步回歸常態,結構調整效果明顯。剔除農業發展銀行糧食收購貸款政策性因素,2011 年,吉林省本外幣各項貸款同比少增93.5億元,貸款增速略高于地區生產總值增速,信貸投放在切實滿足吉林省經濟發展合理資金需求的同時,逐步回歸常態水平。貸款投放節奏平穩,四個季度貸款增量占全年貸款增量比重分別為30%、29%、14%和28%,信貸投放進度基本與包括農業在內的吉林省經濟生產周期相符。金融機構貿易融資業務發展帶動外幣貸款實現較快增長。從貸款投向看,結構繼續調整優化,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逐步加大。一是“三農”信貸需求得到較好滿足,涉農貸款占各項新增貸款的30.6%。二是中小企業貸款占比增速雙提高,中小企業新增貸款占全部企業貸款增量的72.2%,占比同比提高1.9 個百分點,增速高于全部企業貸款增速5.7 個百分點。三是積極支持企業生產經營,單位經營貸款、貿易融資和票據融資合計同比多增較多。四是積極支持居民擴大消費,個人消費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全省各項貸款平均水平2.7 個百分點。五是小額擔保貸款和保障性住房貸款等民生領域貸款穩步增長。從貸款期限看,新增短期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較上年提高5.4 個百分點,而新增中長期貸款占比下降29.2 個百分點,中長期貸款比重過高的問題得到進一步改善。
4.表外授信大幅增長。2011 年末,吉林省金融機構表外授信余額2058.1 億元,同比增長36.2%。其中,新增銀行承兌匯票、委托貸款和信用證占表外業務增量的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