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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貨幣經紀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06]231號),以規范貨幣經紀公司業務行為,提高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流動性,促進銀行間市場的健康發展。
7月11日,建設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就外商投資房地產市場準入、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商經營管理、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等提出意見,并進一步規劃和落實了監管責任。
7月13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6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1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8月15日起提高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執行8.5%的存款準備金率,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暫不上調。
8月9日,發布2006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9月15日起提高外匯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執行4%的外匯存款準備金率。
8月15日,召開“窗口指導”會議,要求商業銀行進一步統一思想,全面、正確、積極地理解和貫徹中央確定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合理均衡發放貸款,更好地發揮金融在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8月19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也相應調整,長期利率上調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調幅度。同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由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擴大為0.85倍,其他商業性貸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變。
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六次例會決定,對江蘇等6個省(市)轄內60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35.78億元。同時,對新疆等2個省(市)轄內8個縣(市)農村信用社發行專項票據,額度為3.26億元。
9月11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存款類金融機構同業拆借期限相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06]322號),延長存款類金融機構拆入資金最長期限至1年,拆出資金期限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對手方的拆入最長期限。
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聯合頒布了《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程》,以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規范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操作。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6年第三季度例會。會議認為,我國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快速發展,總體形勢良好,宏觀調控效果開始顯現。會議強調,應繼續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鞏固宏觀調控成果,加強各項宏觀政策的協調配合,積極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優化投資結構,引導投資合理增長。會議研究了下一階段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認為應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強本外幣政策的協調和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合理控制貨幣信貸增長;加快發展直接融資,推進金融市場的整體協調發展;按照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完)(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