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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組織召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參加的窗口指導會議,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指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好支持“三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工作。
1月21日,頒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審核規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3號),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審批程序。
2月5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匯報2004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8日,發布實施《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5]第5號),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開發機構在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引進國際債券發行的先進經驗和管理技術,推進國內債券市場開放與發展。
2月20日,發布《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5]第4號),明確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的相關申請審批程序、風險控制規則以及監督管理職責分工,保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2月26日,本著客觀公平、基本穩定、優勝劣汰的原則對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及銀行間市場成員進行了綜合考評,并以此為依據確定了2005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共有交易商52家,其中,商業銀行42家,證券公司4家,保險公司4家,農村信用合作社2家。
2月27日,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加快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05]47號),要求各地抓緊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加快完成所有省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行招投標工作,保證中標銀行與高校簽訂協議的國家助學貸款及時發放到位。
2月28日,發表2004年《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3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由現行年利率1.62%下調到0.99%,法定準備金存款利率維持1.89%不變。
3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調整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一是將現行的住房貸款優惠利率回歸到同期貸款利率水平,實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為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商業銀行法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利率水平和內部定價規則;二是對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城市或地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具體調整的城市或地區,可由商業銀行法人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各地房地產價格漲幅自行確定,不搞一刀切。
3月21日,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經國務院批準,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作為試點單位,將分別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5年第一季度例會。會議深入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認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已取得明顯成效,下一階段應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提高金融調控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適時適度調控金融體系流動性,優化信貸結構,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大力培育和發展金融市場,加快推進金融改革,推動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3月31日,首次對納入擴大試點范圍的21個?。▍^、市)的291個縣(市)發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234億元。
4月6日,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
4月14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匯報2005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0日,頒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5]第7號),規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豐富證券品種。
4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泛亞債券指數基金(泛亞基金,PAIF)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使其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的第一家境外機構投資者。
5月8日,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工作的通知》(銀發[2005]112號),加強對信用社改革進程、效果及其經營財務狀況的動態監測與考核,督促信用社從加強內部管理入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約束機制,在申請兌付票據時取得實質性進展。
5月11日,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1號),旨在規范金融債券發行行為,促進債券市場發展,拓寬金融機構直接融資渠道,優化金融資產結構,該《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5月16日,發布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9號),規范債券遠期交易,維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有利于完善市場價格發現,提高市場流動性。該《管理規定》自6月15日起施行。
5月18日,批準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開辦外幣買賣業務。同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推出八對外幣買賣業務。八對交易貨幣分別是美元兌歐元、日元、港元、英鎊、瑞郎、澳元和加元,以及歐元兌日元。該項業務的推出將有利于完善我國外匯市場體系,滿足市場的投融資需求和避險需求,提高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建立起聯接國際金融市場的通道。
5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25個百分點,一年期港幣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1875個百分點,調整后利率上限分別為1.125%和1%。
5月24日,發布實施《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2號),旨在進一步發展貨幣市場,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規范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
5月25日,發布《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增刊——《2004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5月26日,發布2005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6月2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一次例會決定,對河北安國等552個縣(市)發行第六期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390億元。
6月16日,公布《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14號),規范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行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證資產支持證券試點的順利進行,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6月26日,溫家寶總理在第六屆亞歐財長會議開幕式上指出,人民幣匯率改革要堅持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三項原則。
6月28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試點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05]60號),開展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的試點,繼續探索扶貧貸款到戶的有效機制,進一步擴大扶貧貸款到戶的規模。
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5年第二季度例會。會議深入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認為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金融運行平穩,下一階段要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繼續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平穩發展和物價基本穩定,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適時、適度調控貨幣信貸總量,引導商業銀行優化信貸結構,擴大國內需求,逐步實現投資與消費比例關系合理化,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積極推進金融改革,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6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和工行分別簽訂專項再貸款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協議書,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共發放專項再貸款4587.9億元,用于認購工行的可疑類貸款,工行以其出售可疑類貸款所得,歸還283.25億元再貸款,余額4304.65億元認購專項中央銀行票據。
7月14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匯報2005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1日,經國務院批準,發布《關于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16號)。一是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二是中國人民銀行于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三是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00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四是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7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將于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布《人民幣匯率交易收盤價公告》,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
7月22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幣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個百分點,調整后利率上限分別為1.625%和1.5%。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匯率改革有關問題發表聲明。中國人民銀行鄭重發表聲明:一是人民幣匯率初始調整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初始時刻就作一調整,調整水平為2%。并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后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二是人民幣匯率水平升值2%是根據匯率合理均衡水平測算出來的。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從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這個幅度基本上趨近于實現商品和服務項目大體平衡。三是漸進性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漸進性是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漸進性,而不是指人民幣匯率水平調整的漸進性。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
8月2日,發布實施《關于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201號),有利于國內經濟主體進行匯率風險管理,并對擴大銀行的服務范圍,培育國內人民幣對外幣衍生產品市場等具有重要意義。
8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關于放寬境內機構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58號),根據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實際情況,將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現匯的比例,由原來的30%和50%調高至50%和80%。
8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關于調整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限額及簡化相關手續的通知》(匯發[2005]60號),進一步調整居民個人經常項目購匯政策,提高了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指導性限額,簡化相關購匯手續。對于持因私護照的境內居民個人出境旅游、探親、考察等有實際出境行為的購匯指導性限額,由原來的等值3000美元和5000美元提高至5000美元和8000美元。
8月4日,發布2005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4日,下發《關于上海市志愿服務西部地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延期還貸問題的批復》(銀辦函[2005]349號),同意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的請示,對上海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貧困鄉鎮從事志愿服務工作中有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可以根據實際服務西部年限,相應延長其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1至2年。
8月8日,發布實施《關于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202號),擴大市場參與主體,增加市場交易模式,豐富市場交易品種,進一步推進銀行間外匯市場發展,為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提供基礎支持。
8月8日,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編制《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05—2010年)》(民委發[2005]150號),對人口在10萬人以下的22個少數民族,通過采取扶貧貼息貸款、優惠利率等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幫助這些民族加快發展。
8月15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品種,外匯交易系統同時自動升級。當日,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共成交2筆美元對人民幣遠期交易,期限分別為1個月和1年。
8月1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調整境內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匯發[2005]61號),進一步加大對境外投資的支持力度。將境內外匯指定銀行為中國境外投資企業融資提供對外擔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筆審批調整為年度余額管理。同時將實施對外擔保余額管理的銀行范圍由個別銀行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境內外匯指定銀行,將可接受境內擔保的政策受益范圍由境外中資企業擴大到所有境內機構的境外投資企業。該《通知》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375個百分點至2%,一年期港幣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375個百分點至1.875%。
8月30日,國務院批復《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保監會關于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問題的請示》(銀發[2005]169號),允許商業銀行、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資產支持證券。
9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二次例會決定,對553個縣(市)發行第七期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393億元。
9月15日,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操作程序》(銀發[2005]247號),提高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工作效率和質量。
9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5年第三季度例會。會議深入分析了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認為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金融運行良好,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平穩實施,人民幣匯率實現雙向浮動,遠期市場升值預期幅度有縮小的跡象。會議研究了下一階段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認為應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提高金融宏觀調控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9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關于調整銀行結售匯頭寸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05]69號),將現行結售匯周轉頭寸涵蓋范圍擴展為外匯指定銀行持有的因人民幣與外幣間交易而形成的外匯頭寸,并實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
9月23日,發布實施《關于進一步改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的通知》(銀發[2005]250號)。擴大了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調整了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的管理方式,實行價差幅度管理,美元現匯賣出價與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交易中間價的1%;現鈔賣出價與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交易中間價的4%,銀行可在規定價差幅度內自行調整當日美元掛牌價格。另外,還取消了銀行對客戶掛牌的非美元貨幣的價差幅度限制,銀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對人民幣價格,可與客戶議定所有掛牌貨幣的現匯和現鈔買賣價格。
10月9日,批準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這是中國債券市場首次引入外資機構發行主體。
10月15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幣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個百分點,調整后利率上限分別為2.5%和2.375%。
10月17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匯報2005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1月1日,為進一步滿足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需要,經國務院批準,決定擴大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平盤及清算安排的范圍。擴大香港居民人民幣業務,并提高個人現鈔兌換上限。
11月9日,發布2005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暫行)》(匯發[2005]86號)及《關于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即期詢價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7號),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并決定于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1月4日)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把交易時間從每日15:30時延長至17:30時。
11月25日,調整執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8%)的金融機構,發揮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的正向激勵作用,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三次例會決定,對242個縣(市)農村信用社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總額度為220億元。
12月8日,批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兩家試點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首批資產支持證券。資產證券化試點業務的推出,將為擴大直接融資比重,提高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流動性,改善其資產負債結構起到積極作用。
12月13日,發布《公司債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有關事項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30號)。簡化了市場審核程序,擴展了投資主體范圍,提升了市場透明度和定價能力,促進了公司債券市場的規范、快速發展。
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5年第四季度例會。會議深入分析了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認為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呈現增長較快、效益較好、價格平穩、活力增強的態勢,金融運行良好,新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運行平穩,人民幣匯率彈性逐漸增強。會議研究了下一階段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認為應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在總量上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注意加強預調和微調。
12月22日,制訂并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對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再貸款操作規程〉的通知》(銀發[2005]392號),規范了中國人民銀行對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再貸款的管理與操作,明確了監督管理和償還責任。
12月28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幣存款利率上限分別提高0.5和0.25個百分點,調整后利率上限分別為3%和2.625%。(完)(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