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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
環境保護能力提高。年末全省設立自然保護區31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個,自然保護區面積56.5萬公頃。深入實施“清水藍天”工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06萬立方米,太湖水質進一步改善,大氣污染防治取得積極進展。組織實施美好城鄉建設行動,大力推進村莊環境整治,城鄉人居環境繼續改善。扎實推進綠色江蘇建設,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1.1%,國家生態市(縣、區)達到17個,比上年末新增12個,生態示范創建繼續位居全國前列。
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實現“雙下降”,全年發生各類事故18708起,死亡5520人,同比分別下降4.35%、2.87%。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為0.114人,下降18.57%。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
人口總量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898.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9.5萬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59%。,比上年下降0.14個千分點;人口死亡率6.98%。,下降0.10個千分點;人口自然增長率2.61%。,下降0.24個千分點。
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改善。扎實推進民生幸福工程,實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根據對城鎮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6341元,比上年增長14.8%,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9.2%;人均消費性支出16782元,增長16.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費性支出的比重為36.1%。根據對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10805元,比上年增長18.5%,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1.9%,年人均純收入2500元以下的貧困人口提前一年全面脫貧;人均生活消費支出7693元,增長17.6%,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8.5%。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4∶1,收入差距是全國較小的省份之一。城鄉居民居住條件進一步改善。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4.7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48.6平方米。
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實現城鄉低保、新農合、新農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五個“全覆蓋”。年末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2110.7萬人(含參保離退休人員)、2012.4萬人(含參保退休人員)和1238.2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88.9萬人、164.2萬人和84.4萬人。年末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450.3萬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470.8萬人。年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穩定在95%以上。年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515.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13.9萬人。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45.3萬套(戶),超額完成國家和省定的年度目標任務,城鎮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實現應保盡保。
注:本公報使用的數據為快報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