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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咨詢處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站(www.mps.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郵編:100741,電話:66262550,傳真:66262550)。
一、概述
2011年,公安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以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為重點,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域和范圍,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對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進和諧警民關系構建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公安工作的開展。
(一)回應社會關切,積極推動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2011年,按照國務院第153次常務會議的部署要求,公安部積極推動部門預算、“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等群眾關心的重要政府信息公開。公安部在對2011年部門預算以及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輔以說明后,通過公安部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目錄及時對外公開。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公安部不斷加大干部工作民主公開力度,在公開選拔12名正局級領導干部過程中,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及時公布公開選撥動員部署會信息以及24名差額考察人選名單,充分體現了公安部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決心和發揚民主、尊重民意、注重公開的作風。
(二)結合公安實際,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按照國務院總體部署,為進一步推動審批公開,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方便人民群眾,2011年,公安部對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第六次全面清理。年初,為了進一步加大赴港澳定居審批的公開透明度,公安部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公布了2011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推行“陽光作業”,防止暗箱操作、違規審批。11月9日,公安部開通“社會公眾消防服務平臺”,實現消防業務網上受理、執法信息網上公開、舉報投訴網上反饋,公眾通過互聯網可以申報辦理消防行政許可,實時掌握辦理情況,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強載體建設,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效能。2011年,公安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報》及時公布公安部令、通知、公告、意見、批復等各類文件20余篇。為提高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公安部注重發揮新聞發布的作用,通過靈活采取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集體采訪、接受專訪、授權發布等多種形式,對外公布中老緬泰四國聯合執法、“清網行動”、“亮劍行動”、“打四黑除四害”等重要警務活動和各類重大案件相關信息。同時,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公安部政府網站已成為各類媒體采集公安系統重大消息的重要來源和渠道,日均訪問量達到300余萬人次。為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2011年,公安部組織召開了全國公安微博專題研討會,總結交流了各地公安政務微博建設管理的經驗,積極推動公安微博成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警民溝通的新平臺。公安部相關業務局開設了“打四黑除四害”、“全國打黑辦”、“交通安全日”和“中國維和警察”等政務微博,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明確運行規范,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工作。對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公安部堅持“嚴格依法、全面準確”的原則,注重把好依申請信息的受理關和答復關,堅持做到申請必回復、程序必合法、答復必嚴謹、依據必充分。實際工作中,在堅持嚴格依法辦理的同時,注重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在依法做好申請答復解釋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申請人解決涉及自身的困難和問題。2011年,公安部受理的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中,未發生一起變更原答復意見的行政復議案件,也未發生一起針對政府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公安部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3384條。其中,執法依據及辦事程序76條,重要工作和專項行動信息33230條,機構設置和人事信息32條,便民措施20條,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24個,公安統計數據2項。
1、執法依據及辦事程序
2011年,公安部共主動公開部門規章3項、公安部批復5項、規范性文件及相關辦事程序68項,內容主要包括經偵工作、治安管理、刑偵工作、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工作以及公安法制等方面。
2、重要工作和專項行動
2011年,公安部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公安中心工作緊密結合,陸續公開78項重點工作和專項行動信息,總計33230條。主要包括:執法監督方面,公開執法規范化建設、執法資格考試、專項督察、公安部督察委員會和派駐督察隊工作、“審計整改年”活動等信息;經偵工作方面,公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亮劍”行動、打擊銀行卡犯罪“天網”行動、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等信息;治安管理方面,公開“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春季攻勢”專項行動、治爆緝槍專項行動、槍支彈藥管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全國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等信息;邊防管理方面,公開公安機關“愛民固邊”工作、維護沿邊沿海地區穩定、邊防對外交流等信息;刑偵工作方面,公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警犬專項工作等信息;消防管理方面,公開公安消防部隊打造消防鐵軍、“清剿火患”戰役、宣傳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活動、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等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方面,公開全國涉槍涉爆“凈網行動”、中美警方聯合破獲陽光娛樂聯盟淫穢色情網站聯盟案、打擊網上銀行釣魚網站詐騙案件、開展重點網站專項整治等信息;監所管理方面,公開收容教育所教育挽救工作、公安監所對社會開放、看守所特邀監督員巡查監督工作等信息;交通管理方面,公開整治酒后駕駛集中統一行動、交警系統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措施、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開展“護衛天使行動”、開展學生接送車輛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勞”專項行動、道路交通安全區域聯動整治、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等信息;禁毒工作方面,公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全民禁毒宣傳月”、偵破“8·31” 特大網絡吸販毒案件等信息。此外,還公開了公安部2011年部門預算、“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以及公安部政府采購等信息。
3、機構設置和人事
全年,公開公安隊伍建設、公務員招錄、差額選拔局長、公安民警表彰獎勵、公安教育培訓等信息32條。
4、便民措施
全年,推出便民利民措施9項共20條,內容主要包括:公安部刑偵部門推行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出入境管理部門12項邊檢和出入境便民服務措施;消防部門開通消防社會公眾服務平臺政府網站,建設運行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并啟用“消防辦事大廳”系統等;監管部門推行方便家屬、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在押人員的工作措施。
5、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
全年,簽署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24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關于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新加坡共和國內政部關于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和美利堅合眾國國土安全部海關邊境保護局關于執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聯邦共和國、泰王國關于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的聯合聲明》等。
6、統計數據
2011年,主動公開全國出入境統計數據等2項。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1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6件。其中,涉及治安管理9件,交通管理5件,涉及公安執法依據、公安裝備財務工作、機構人事各3 件,涉及公安隊伍管理2件,涉及刑偵工作、消防管理、禁毒工作各1件,涉及有關個案4件,其他4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1年,公安部對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時答復,答復率100%。答復意見中,“同意公開”的12件,“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依照《條例》有關規定依法未予公開相關政府信息22件,申請人自行撤回申請的1件。
在依照《條例》有關規定依法未予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的答復中,“涉及國家秘密依法不予公開”的2件,“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8件,“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的8件, “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的2件,“因重復申請不予答復”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件。
四、咨詢處理情況
2011年,公安部注重拓展公眾咨詢渠道,認真做好群眾咨詢的辦理和答復工作。全年,共接受各類事項咨詢13894件,其中通過公安部網站互動平臺提出的13097件,通過人民網、新華網等網站留言提出的712件,通過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電話提出的85件。內容主要涉及治安管理、戶籍和身份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執法監督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公安部共辦理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1件,依法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
全年,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信息公開的領域和渠道進一步拓展,公安執法規范化水平和服務群眾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安部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2012年,公安部將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網站建設,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繼續強化網站建設和管理,不斷充實公開內容,進一步健全完善網民咨詢留言辦理機制,突出網站各項對外服務功能,努力打造24小時不下班的“電子政府”。
(二)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針對容易出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督促部屬各單位把相關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三)適時組織開展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針對如何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等,通過開展集中培訓和座談交流等方式,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公安業務培訓范圍,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