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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1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紅十字總會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紅十字總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2010年及以前年度為所屬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干細胞管理中心)、紅十字總會備災救災中心(以下簡稱備災救災中心)代編預算。財政部批復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29181.75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4616.44萬元;紅十字總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27485.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4350.57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696.43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紅十字總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29181.75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19.71萬元,其中2010年194.39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20.33萬元。上述問題對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紅十字總會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重視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并能夠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9年底,紅十字總會未將所屬干細胞管理中心項目資金累計結轉和結余25.32萬元納入 2009年度部門決算和2010年部門預算,也未報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2010年,干細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資金用于原項目支出。
2.2010年12月,紅十字總會在“衛生救護師資培訓”項目結余資金中列支30萬元,準備用于衛生救護培訓網絡管理系統培訓,但至2011年初,上述培訓尚未進行。
3.2010年,由于會計核算科目應用不當,紅十字總會將應用于“紅十字事業”的資金收支在往來款科目核算,其中年初結余141.91萬元,當年收入30.93萬元,支出139.89萬元,年末結余32.95萬元。且紅十字總會決算報表與實際賬簿資料不符,多計收入33.07萬元,少計支出75.89萬元,少計結余32.95萬元。
4.2010年,所屬干細胞管理中心未經批準,在“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項目中,列支了與該項目內容無關的抽檢費、紅十字總會新聞稿發布服務費和會議費共計22.48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09年12月,紅十字總會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確定了模擬人等設備采購項目的中標金額1227.67萬元后,仍按照原采購預算1648萬元與中標供貨商簽訂采購合同,相應增加了采購數量,合同金額超出中標金額420.33萬元,占中標金額的34.24%。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以前年度結轉和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決算問題,要求今后規范結轉和結余資金的管理使用;對虛列支出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今后嚴格按規定據實列支;對部分收支賬面金額與決算報表不符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今后嚴格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對所屬干細胞管理中心未經批準在不同項目(科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今后按規定用途使用項目資金;對政府采購不規范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紅十字總會應加強預決算管理,嚴格按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紅十字總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紅十字總會高度重視,已糾正了虛列支出、部分收支的賬面金額與決算報表不符、未經批準在不同項目(科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等問題。
(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