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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1年2月至3月,審計署對財政部201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財政部本級和所屬信息網絡中心等9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財政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5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本部門2010年度的部門支出預算為243080.61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162723.51萬元;財政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196042.8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95764.44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7037.73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財政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99217.33萬元,占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的81.96%。審計查出2010年度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0195.2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294.8萬元。上述問題對財政部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重視部門預算執行,建立健全了相關管理制度,規范了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促進了預算管理和會計核算水平不斷提高;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預算執行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9年至2010年,財政部本級及所屬投資評審中心的10個項目預算5418.88萬元,實際支出1963.75萬元,僅占預算的36.24%,截至2010年底形成結余(結轉)3455.13萬元。其中,部本級“財政部南配樓外立面維修改造項目”和“財政部中央空調冷源調整改造項目”預算資金連續2年閑置未用。
2.財政部2010年部門預算中,有5個項目共計7674.75萬元的支出預算未按規定細化到項目執行單位,而是在年度執行中通過追加預算的方式分配給所屬單位。
3.財政部在報送2010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情況時,未按規定將9個項目的支出結余3133.79萬元作為結余上報。
4.2010年,財政部本級在“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中,列支不屬于該項目范圍的支出328萬元;所屬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在“發行農業綜合開發雜志”項目中列支職工活動經費22.92萬元。
5.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三里河二區一號辦公業務用房危舊房改造”等2個項目立項至今已逾5年,尚未動工;“鍋爐改造”項目已竣工。截至2010年底上述3個項目結余(結轉)5580.68萬元,資金長期閑置。
(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將355萬元收入,放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未及時清理轉作收入。
2.2009年,所屬投資評審中心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直接委托14家社會中介機構對三峽輸變電工程項目決算等3個項目進行評審。2010年共支付上述社會中介機構評審費939.8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預算執行進度較慢問題,要求相關單位今后按規定編制項目預算,切實提高項目預算執行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項目預算年初未細化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未按規定上報項目支出結余問題,要求在審核確認本部門結轉和結余資金數額前,調整相關報表;對擴大項目經費開支范圍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如需增加項目內容、調整預算,應按規定報經批準;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3個基本建設項目資金長期閑置問題,要求商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對機關服務中心將收入在其他應付款掛賬問題,要求責成機關服務中心盡快清理掛賬款;對所屬投資評審中心未嚴格實行政府采購問題,要求責成投資評審中心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財政部應進一步增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提高預算執行率,規范財政撥款結余和結轉資金的管理使用;進一步強化對所屬單位的業務和財務管理工作,加強財務指導和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高度重視,在審計期間即著手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在2011年部門預算中,已將未細化項目預算的70%直接編制在有關單位的年初預算中,并將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項目預算管理,使項目預算與預算執行有機銜接;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已將部分在往來科目核算的收入進行了賬務處理。(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