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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審計署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報告
為探索建立對審計署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外部監督機制,審計署商監察部同意,委托駐署監察局牽頭組成由中央統戰部推薦、審計署聘任的特約審計員和相關司局業務人員參加的檢查組,按照審計署關于“要用高于要求別人的標準要求自己,用嚴于監督別人的標準監督自己”的要求,于2011年3月28日至5月12日對審計署201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及決算(草案)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了署本級和所屬南京特派辦、成都特派辦、審計科研所、中國審計學會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等6個單位。
一、基本情況
審計署為中央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署本級和29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審計署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指財政撥款,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以下口徑相同)87709.15萬元;審計署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82461.6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5247.51萬元,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檢查審計署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37779.19萬元,占部門支出預算87709.15萬元的43.07%,其中:檢查審計署本級當年支出預算30088.39萬元,所屬單位當年支出預算7690.8萬元,預算執行結果見附表2。
檢查結果表明,審計署和本次檢查的所屬單位高度重視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2010年度預算執行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修訂了《審計署機關及派出機構審計外勤經費管理辦法》、《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等制度,改進了審計業務經費預算分配方法和公用經費分類分項定額核定方法,不斷加強內部管理與審計監督,對10個所屬單位負責人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逐步提高了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署本級。
1.2010年,為解決培訓經費、部分特派辦外聘審計人員經費不足和中國審計學會科研課題研究經費不足等問題,審計署本級在“審計外勤經費”項目中超范圍列支審計法實施條例培訓、計算機中級培訓等13個培訓班支出,以及中央企業審計研討班等支出790.12萬元,外聘專家費用195萬元,中國審計學會研究和課題經費49.99萬元。
2.2010年,審計署本級采取以撥代支方式,將“金審工程(二期)”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等107萬元撥付給所屬計算機技術中心。截至2010年底,計算機技術中心結存該項管理費183.84萬元。上述做法導致年末少反映財政撥款結轉183.84萬元。
3.2010年,審計署本級“計算機及網絡運行維護費”項目預算300萬元,在實際執行中全部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分9次購置了計算機及相關設備,但未按規定編報相關政府采購預算。
4.2010年,審計署本級超出財政部審批的“部門機動費”開支范圍,從中列支派出審計局第4季度法定公用經費等其他支出175.72萬元。
5.截至2010年底,審計署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事業單位用房翻擴建”基建項目,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竣工決算。
6.2009年底,審計署未按規定先報財政部審批,即批復同意所屬南京特派辦用歷年累計結存資金購置中型客車一輛。
(二)審計署所屬二級預算單位。
1.2009年,所屬南京特派辦編報2010年單位預算時,編報了使用歷年累計結存資金等安排的“購建機動車停車庫”、“部分辦公樓層裝修改造”等6個項目支出預算共計1813萬元;在2010年實際執行中,由于機動車停車庫所有方停止出售等情況,致使該辦僅執行支出預算265萬元,其余1548萬元未執行。
2.2009年,所屬審計科研所在編報2010年單位預算時,編報了 “其他收入”預算182.61萬元,實際執行中并未實現此項收入。
3.在法定人員經費支出未能得到全部保障的情況下,2010年,所屬中國內審協會在公用經費預算中列支人員經費支出17.03萬元,審計科研所和中國審計學會分別在項目支出預算中列支法定人員經費支出145.75萬元和22.74萬元,以彌補人員經費不足;成都特派辦在項目支出預算中列支基本支出216.32萬元。
4.2010年,所屬南京特派辦“聘請社會審計組織人員及技術專家經費”項目支出中,有外聘專家費18.95萬元財務報銷手續不完整,沒有相應的考勤記錄和相關人員對考勤記錄的簽字。
三、檢查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檢查組按照國家有關財經制度,對審計署辦公廳等相關單位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建議。
為促進審計署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檢查組建議:審計署應加強預決算管理,督促所屬單位切實增強預算編報的準確性;加強財務基礎工作管理,確保財務報銷手續完備、財務數據賬表賬實相符、年度決算真實準確;規范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嚴格審計外勤經費與外聘人員(專家)費用項目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署在檢查前開展了自查,全部糾正了自查查出的問題。對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及所屬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加以整改。對審計外聘經費中存在的問題,印發了《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并督促南京辦完善了相關考勤記錄;對署本級基建項目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問題,已經督促加快決算編報進度,確保2011年辦理竣工決算;同時,要求各單位加強預算管理與會計核算,確保年度決算中實際支出和年末結余結轉資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