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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的《2010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披露的數據顯示,根據調查,2010年年末,各地區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占當地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基本不超過30%,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成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供給主力,政策性銀行是西部地區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主要提供方。
據中國人民銀行對2008年以來全國各地區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情況的專項調查顯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國共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1萬余家,較2008年年末增長25%以上,其中,縣級(含縣級市)約占70%。
報告稱,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個數與地方經濟發展程度密切相關,通常地方經濟發展程度越高,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個數越多。東部地區經濟發達,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個數占全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總數的比重接近50%。
雖然中部地區、西部地區融資平臺數量相對較少,但縣級平臺占比較高。中部地區的湖南、江西兩省縣級平臺占比均超過70%,西部地區的四川、云南兩省的縣級平臺占比近80%。
與上年末相比,2010年年末多個省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增速回落明顯,由50%以上降至20%以下。按照國務院文件規定,依靠財政性資金償債的公益性項目融資平臺公司得到重點清理規范,貸款平穩收縮。
央行的調查結果表明,當前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發放的貸款以抵押、質押方式為主,采取信用方式發放的貸款占比有所下降。重慶市60%平臺貸款的貸款方式為抵押、質押擔保,其中,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貸款占比超過20%。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期限較長,5年期以上的貸款比重超過50%,這主要是因為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完工及運營后還款所需要的融資期限相對較長。
央行在報告中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繼續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公共事業資金需求持續快速增長與各地方政府財力相對不足的矛盾將長期存在。從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大局考慮,應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解決上述矛盾,既要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清理規范,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更要疏導地方建設資金需求,積極探索地方政府以市場化方式融資加強債務管理的制度安排。認真研究論證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的籌資方式,改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以銀行貸款為主的融資格局,有效發揮市場對地方政府舉債的監督約束,促進提高地方預算管理的規范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降低地方政府融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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