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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1月17日電 據浙江日報微博報道,浙江今起實施單獨二孩政策。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的決定》已于2014年1月13日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1月17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刪去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七項。(記者童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