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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費能力總體偏低
課題組的研究顯示,近年來,我國的文化消費取得了長足發展。2011年城鄉居民人均文化消費分別達到1102元和165元,比2002年分別增長170.7%和253.8%,年均增速分別快于人均消費支出0.9和2.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我國文化消費領域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突出表現在文化產品供給不足、文化消費能力偏低、公共文化消費設施欠缺等方面。
從文化供給的角度來說,除了對文化產品質量不盡滿意之外,調查對象對“文化產品價格較高”反應強烈。調查顯示,認為文化消費過于昂貴的占59.98%,文化產品價格太貴的占56.8%。40.7%的居民認為,只有“加強創新,豐富文化產品種類,降低文化產品價格”,才能促進文化消費。
從文化消費能力的角度來說,由于文化消費總量和結構受公眾收入水平及其分配制約,而且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人均GDP水平不高,最終消費占GDP的比重和居民消費率僅為51.1%和38.2%,再加上人們收入水平不均衡、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教育支出過大等因素的影響,我國文化消費還處于初級階段。
文化消費能力取決于3個要素:文化消費支出水平、受教育程度和休閑時間。石慧璽介紹,調查結果顯示,63%的居民每月的文化消費支出在50元至300元之間,文化消費支出偏低;60.4%的居民只愿意拿出家庭收入的5%以下用于未來的文化消費支出,居民的文化消費預期偏低;對于“一般情況下,您每周用于進行文化產品消費、開展文化休閑活動的時間是多少”,大部分居民的選擇為2至5小時,居民的文化休閑時間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