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中新社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柴燕菲)從鎘超標“毒大米”,到云南曲靖鉻污染事件,再到如今的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連續發生的重金屬污染事件,表明中國重金屬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緩。”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呼吁,建立懲罰性賠償機制,降低賠償的實施條件、提高懲罰性賠償的數額,同時將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官員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責任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趙林中對重金屬污染的關注,得到了湖南代表團的共鳴。日前,《關于支持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老工業區實施產業升級企業整體綠色外遷的建議》引起了廣泛關注。這也是本屆人大湖南團首次以全團名義向全國人大提交建議。
株洲市清水塘工業區是國家“一五”、“二五”期間重點建設的老工業基地,如今卻成了長株潭地區甚至全國的一塊“心病”。上世紀80年代之前,因為認識和技術上的局限,清水塘地區企業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基本上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環境之中。大量含鎘、鉛以及砷等污染物隨空氣飄到空中,隨廢水滲透到地下,使該地區土壤重金屬嚴重超標,造成了嚴重的歷史性環境污染問題。
湖南團的全國人大代表唐建強就住在那塊受污染的土地上。他和姜玉泉、劉曉武兩位代表一直為此事奔走呼吁,去年還在兩會期間約見國家環保部官員。他們建議國家對清水塘產業升級整體綠色外遷工程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
中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日前表示,近年來中國重金屬污染事件連續發生多起,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影響社會穩定。
“對重金屬行業的監管不力是重金屬污染產生的重要原因。”經過充分調查,趙林中認為,重金屬行業的投資規模一般比較大,一些地方領導往往注重項目的引進,而忽視了對環境污染的治理,以至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種被動式、救火式的治理導致污染事故屢次發生。
趙林中呼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政府要將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官員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責任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加強專項環境污染與防治法律制度建設。如土壤污染防治法、重金屬污染防治法等專項法律法規建設應盡早提到日程上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