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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綜合報道】據南方都市報消息,3月1日,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向媒體公布了他將提交給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的三條建議:二胎生育權轉讓、“兩搶一盜”犯罪分子應送沙漠勞動改造和建立全國誠信系統統一標準。
李興浩提的第一條建議是:《關于調整現行計生政策、促進優生優育、提高人力資源素質的建議》。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李興浩稱,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在現在應重新進行評估和調整。高學歷者、富裕階層、公務員人群在當今社會普遍有著較好的經濟條件,這些可以保證新生人口具備基本的教育條件和良好的成長環境,同時他們都有生育二胎的需求。而政策允許的農村可生育二胎、雙獨夫妻可生二胎的公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讀大學致貧的現象屢見不鮮,供養一個孩子上大學較難,生育第二胎將更增加其沉重的經濟負擔。在遵守自愿的原則下,他們完全可以將第二胎生育權指標轉讓給有需求的公民。
李興浩說,在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的新形勢下,一方面農村很多留守兒童,父母出去打工要養活子女,缺少對子女的關愛和教育,難以負擔所有子女上大學;另一方面,執行計劃生育只生一胎的公民,有了財產積累后固化地傳給獨生子女,導致獨生子女競爭力下降。
他建議,國家可以建立一個轉贈平臺,讓這種合法擁有二胎生育權的公民進行轉讓,而轉讓后繼續超生的處以更為嚴厲的罰款。在具體實施方面,他建議,轉贈平臺通過搖號方式,讓申請指標者與轉贈指標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扶,國家轉贈平臺必須確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他認為,受轉讓的一方必須保證五個轉讓條件。第一,為轉贈指標夫婦購買社保、醫保、人身意外保險等國家現行規定的所有基本保險;第二,為轉贈指標夫婦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按整個國家的平均水平)至終老;第三,支助轉贈指標夫婦的子女完成大學學業;第四,轉贈指標農民夫婦如果愿意到城市落戶,則需為其在申請指標者所在城市購買35平方米的保障房,但轉贈指標夫婦在農村的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則歸申請指標者,國家如果征收轉贈指標者的農村土地,應無條件同意,相關補償收入歸申請指標者所有。第五,如果轉贈指標夫婦在轉贈了第二胎生育指標后,又再生第二胎,則取消所有幫扶舉措,并給予現行計生政策3倍的處罰。
同時,李興浩強調,他的建議并非為窮富貼上標簽,公民根據自己的需求,在自愿的情況下轉贈第二胎生育指標,還可以縮小貧富的差距。
他認為,在現有計劃生育政策的大框架下,不增加人口總量,通過轉贈平臺來實現人口素質提高和縮小貧富差距,這樣的操作是理性的、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