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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0日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于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信春鷹說,完善法律體系是一個永無止境的任務,因為社會生活沒有止境,所以法律體系的完善也沒有止境,社會的發(fā)展永遠會給法律體系提出新的任務和新的要求。
從現在來看,2010年法律體系形成后,我們要從三個方面對這個體系進行完善:一是更加注重對現行法律的修改完善。我剛剛了解到正在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們提出的議案有81%涉及到對法律的修改。為什么要對法律進行修改?主要原因是有些法律的規(guī)定在制定法律的時候是合理的、有效的,但隨著社會發(fā)展它可能會出現問題,可能不那么有效、不那么合理,我們就要對這個法律進行修改。
2011年我們要修改的法律,比如預算法,大家都很關注。預算法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對預算法的修改,相關單位正在進行中。另外還有職業(yè)病防治法的修改,主要是解決職業(yè)病鑒定的機制和體制問題,使職業(yè)病的鑒定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從而保障勞動者的權利。此外,還有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都要根據新的情況進行修改。
二是更加關注配套法規(guī)的制定工作。法律的實施是一個很復雜的事情,法律規(guī)定有時候比較原則,很多法律法規(guī)的落實要靠配套法規(guī)的制定。2010年我們做了立法后評估的試點工作,對科技進步法進行了評估,通過評估我們發(fā)現法律規(guī)定要落到實處,要轉化為社會相關主體的權利和責任非常細微、非常復雜,哪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則沒有到位,都會影響法律的實施。所以配套法規(guī)的制定也是我們要完善法律體系的一項任務。
三是根據社會發(fā)展的需求制定法律,制定法律也是永遠沒有盡頭的工作,因為總會有新的問題被提出,需要通過法律手段調整。2011年我們要制定的法律,大體上有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是規(guī)范行政機關的強制行為,保障公民權利的立法。我們還要制定精神衛(wèi)生法,精神衛(wèi)生是一個非?,F代的概念,農業(yè)社會不需要這樣一部法律,它是和現代生活相關的。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關注精神健康,強調政府服務和政府責任,使每個人不僅物質上富裕,而且精神健康,幸福指數提高。另外,今年還要制定出入境管理法,這也是和我們國家對外交往不斷擴大,出境和入鏡人員都大幅增加有現實聯系的。所以根據社會需求制定新的法律也是我們完善法律體系的一個方面。
總之,完善體系需要我們做很多的工作。在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完善的工作應該說更有挑戰(zhàn)性,立法是調整社會關系,調整社會利益關系,剩下的需要用法律調整的都是難度很大的問題,所以完善法律體系的任務應該說是非常艱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