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中國網3月10日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于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信春鷹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特點,有很多,法律體系不是抽象的,不是概念,我們講它的特點也是具體的,概括法律體系的特點:
第一,從它的形成過程看,是一個建構性的過程,它是我國政治發展的一個目標。為什么是一個目標?要放在更大的宏觀背景來看,這個背景就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目標是建設一個民主富強社會主義國家。現代化社會一定是一個規則的社會、秩序的社會、專業化的社會,權利、義務明確的社會,個人對自己的未來可計劃而且可預測的社會。這樣一個社會靠什么來實現?要靠法律、靠法治。所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我國政治發展的一個目標。
第二,這個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和我們國家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過程同步的。舉一個例子,比如2007年通過了物權法,這部法律的制定經過了13年的時間。物權法的重要意義在于平等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物權。為什么這部法律不可能在更早的時間產生呢?主要是因為我們社會發展還沒有成熟到那個程度,社會關系還沒有穩定到那個程度。到2007年我們每個公民都有了自己的財產,這是和小康社會建設相關的,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制定了物權法。這是法律體系形成的第二個特點,和國家的發展、公民權利的要求是同步的。
第三,我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回應社會的需求,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關于民生立法,最多的、最大量的民生立法表現在社會法領域。為了強化民生立法,2010年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成立了社會法室,這也是加強社會立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
第四,法律體系是分層次的,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這個特點適應了我們國家幅員廣大、各地的情況有差異的現實,這樣的法律體系既符合不同層面的社會治理的需求,同時又能維護法制的統一,當然我們還可以概括其他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