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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0日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于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徐顯明說,判斷一個國家法律體系是否形成可以采用兩個標準:第一個標準叫做事實上的標準。從事實上看,一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這個標準也可以換一個角度,看一個國家所形成的秩序,是不是通過法律調整而形成的法律秩序。如果這個國家的主要秩序可以稱作是法律秩序,那么事實上這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可以認為是形成了。從事實上看,還有另一個角度,每一位公民的各項權利如果是通過現行法律能夠獲得確認和保護,我認為在事實上這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也就形成了。
另一個標準是非常具有專業性,把現行的全部法律做一個分類。分類結束以后,看統一的整體及內部特征。第一個特征,看現行全部法律是否構成了這個國家所需要的法律部門。法律調整的對象是不同的,調整的方式也是不同的,根據這兩個不同,全部法律規范可以分成若干個法律部門。如果這個國家想構筑的主要法律部門已經構筑出來,這就是法律體系形成的一個標志。
第二個特征,看每一個法律部門中最核心的、最重要的,也就是通常所講的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是否已經制定出來。如果制定出來,我們就說這個國家法律已經形成。
第三個特征,看中國特色。中國的法律體系是一個整體,除了法律之外,還有與法律相配套的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能夠和法律相配套,我們也說這個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第四個特征,這么多的法律規范,剛才李飛主任把這兩本書舉起來,大家可以看1984年以前的本子是薄薄的,如果再往前追溯到1978年的話,也就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那時事實上中國只有兩部法律,一部是憲法,另一部是婚姻法。發展到今天,法律已經達到239部,行政法規有690多部,還有地方性法規有8600多部,這個龐大的數字組合起來,內部的關系是怎樣的,如果內部是協調的,沒有沖突、沒有矛盾,能夠達到和諧一致,我們說這個體系就形成了。
所以從專業的角度看,法律部門、法律部門當中最重要的法律以及和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相對齊備,內部協調一致,這四個方面統一起來,我們就把它叫做文本上的標準。從文本上來判斷,現在我認為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所以判斷是否形成,我想這兩個標準可以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