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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1000萬套建設任務、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5日,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對保障房建設的大段闡述,引發兩會代表委員高度關切。
總理報告指出,今年要再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共1000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中央財政預算擬安排補助資金1030億元,比上年增加265億元。各級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有人測算,若以每套保障房7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設成本2000元估算,共需投資約1.4萬億元。江蘇省今年的任務是39萬套,算下來平均一個地級市有幾萬套,投資要幾十億元。
“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即便是東部地區,僅依靠財政也是不可能解決的,應該有多渠道籌資。”無錫市長毛小平表示,一是要有信貸專項支撐;二是財政,包括預算內財政和土地收益;三是吸引社會力量參與,讓有錢的企業投資。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建設廳廳長周嵐認為,保障房主要還是靠地方。去年全國土地出讓收益達2.7萬億元,這個盤子非常大。國家早已規定地方將土地出讓金的10%用于保障房建設,但落實不理想。建議把土地出讓金與保障房建設“打捆”,這能解決大問題。
由于公共租賃房今年占比大,這也拓寬了融資渠道。最近全國社保基金與南京公租房項目簽訂了30億元融資項目。周嵐建議說,資金瓶頸可以通過吸引保險資金、發行債券、商業貸款、信托投資等多種渠道實現。
來自云南的李瑾代表說,國家對保障房建設的補助不能“一刀切”,對邊貧地區、革命老區應提高補助標準。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對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從而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
宋林飛委員說,建設保障房,不能只有“新目標”而沒有動靜,或數字“縮水”。國家下這樣大的力度和決心,如果一些地方完不成,問責就要動真格,責任必須細化。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相關部門發布的審計報告顯示,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基本要求,2007年至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這表明,保障房的硬性規定并未得到有效執行,也很少見到有關問責,硬任務更要有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