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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文靜)昨天,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昌支行行長高小瓊接受采訪時透露,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已是萬事俱備”。他透露,目前存款保險條例已經上報國務院,有望兩年左右出臺。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利益和提升社會公眾信心、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網,維護金融體系長期穩定的一項重要制度。在本輪全球金融危機中,包括美國、歐洲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在抵御風險、維護市場穩定和擔當處置危機的操作平臺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高小瓊稱,危機過后,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得到美聯儲和財政部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向有償付能力的公司發放貸款或提供擔保,將存款保險制度覆蓋范圍拓展到非存款類金融領域,進一步提升了存款保險制度在系統性風險處置制度中的作用。
高小瓊指出,存款保險制度作為一項低成本的金融穩定機制,對中小地方金融機構的危機處置,保護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維護社會公眾對整個銀行體系的信心,十分有效。
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從1993年正式提出到論證、方案制作,歷經近20年至今尚未出臺。
昨天,高小瓊建議,在當前地方性金融業迅速擴張的情況下,潛在的金融系統性風險值得密切關注和積極應對,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應是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