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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與王光美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后,他堅持中共中央的深入敵后、發動群眾、開展游擊戰爭的方針,領導了開創華北敵后抗日根據地的工作。1938年11月任中共中原局書記,隨后組織力量深入華中敵后,開展游擊戰爭。1941年國民黨陰謀制造的皖南事變,使新四軍蒙受慘重損失。他在這時被任命為新四軍政治委員和華中局書記,同陳毅等一起扭轉了新四軍的困難處境,恢復和發展了長江中下游地區的抗日武裝力量,擴建了華中抗日根據地。1939年至1941年作了《論共產黨的修養》等著名演講,豐富了黨的建設的理論。1943年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和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修改黨章的報告,對毛澤東思想作了完整概括和系統的論述。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澤東赴重慶同蔣介石談判。在此期間,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1947年3月,國民黨軍隊攻占延安,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留在陜北指揮全國解放戰爭,劉少奇任中共中央委員會書記,轉移到華北,和朱德一起負責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縣主持召開全國土地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確定的方針,進一步推動了解放區土地改革運動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劉少奇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他在制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針政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950年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作了《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1954年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并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報告,為新時期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和黨的建設規定了方向。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防委員會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國的經濟發生了嚴重的困難,劉少奇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參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國民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從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亞、緬甸、柬埔塞、越南、朝鮮、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國進行了友好訪問。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他受到錯誤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殘,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為恢復他的名譽作了專門的決定。他的主要著作收入了《劉少奇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