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公告,從即日起,禁止對羥基苯甲酸丙酯等33種產品作為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
根據衛生部《關于〈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從即日起,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不再受理33種產品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其中包括對羥基苯甲酸丙酯等食品防腐劑、二氧化氯等食品用消毒劑。已批準的生產許可證書,由監管部門撤回并注銷,并于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
據了解,33種產品涉及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對羥基苯甲酸丙酯鈉鹽、噻苯咪唑、次氯酸鈉、二氧化氯、過氧化氫、過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十二烷基磺酸鈉、1-丙醇、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單乙醇胺、二氯異腈氰尿酸鈉、凡士林、硅酸鈣鋁、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鉀、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潔爾滅)、鐵粉、五碳雙縮醛、亞硫酸銨、氧化鐵、銀、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鈉。
與此同時,所有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禁止生產上述33種產品,已生產的禁止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銷售。食品生產企業也一律不得使用。(記者 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