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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參考報》記者初步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多地表示將上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籌資標準。專家表示,不斷增加的醫保基金支出正對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運行原則造成壓力,甚至在一些地區造成超支風險。
安徽省新農合醫療籌資和財政補助標準已經連續五年“提標”,新農合籌資標準從2008年的100元/人提高至2014年的390元/人,其中財政補助標準從2008年的80元/人提高至320元/人。山東省人社廳近日也表示,各級政府不斷增加對居民參保繳費的補助,2014年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320元。
天津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今年將由每年每人420元提高到520元,每人增加補助100元;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每年每人增加10元。北京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將由去年的人均680元提高至今年的人均1000元。
國務院醫改辦政策組負責人傅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深化醫改以來,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加快推進,醫保保障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了2013年的280元。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將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隨著財政補助的提高,參保人員的繳費水平也將相應增加。
根據相關文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應隨總籌資水平作相應調整,個人繳費應占人均總籌資20%左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中,上述提高籌資標準的地區今年多數未對個人繳費進行調整。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各地正研究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科學合理、協同增長的機制,強化個人繳費義務。這意味著,從2015年起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或作調整。
此外,隨著未來醫保籌資水平的提高,基本醫保的保障水平也將進一步提升。傅衛表示,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報銷比例將達到75%左右,門診統籌也將覆蓋所有的地區,相應的支付比例會提高到50%以上。
隨著保障水平提升,有專家擔心,不斷增加的醫保基金支出正對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運行原則形成壓力,甚至在一些地區造成超支風險。
國務院近日發文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啟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大病醫保的資金來源于現有醫保基金的結余,即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險的方式,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財經評論員余豐慧認為,如果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擴大報銷種類,提高報銷比例,而只在醫保基金結余的存量上要資金來源,很快將造成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可能影響到醫保的資金支付,二是結余資金遠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