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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政局下發“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相關通知,今后,本市養老院投保該險種將獲政府補貼,老人在養老院如發生意外將可獲賠付,如因意外傷害住院,老人每天還可獲得百元住院津貼。
據介紹,“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保費標準為每床每年160元,其中政府給予80%的補貼,養老院自付20%。老人因在養老服務責任范圍內發生意外導致殘疾,保險公司按約定比例賠償保險金;如意外死亡,身故保險金為每人12萬元;遭意外傷害事故,意外醫療報銷限額為每人每年1.5萬元;致殘的,殘疾用具保險金為0.5萬元/人/年。
針對遭受事故導致老人身體骨折的,住院治療可在意外醫療責任范圍內給予報銷,不住院的,按照骨折保險金比例表予以賠付,骨折保險金為0.5萬元/人/年。因意外傷害事故住院的老人,每次事故住院津貼為100元/天/人,津貼累計最高180天。此外,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產生緊急救援費用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0.2萬元/人。(記者陳蕎)
通知還明確,在保險期限內,養老院因保險事故被老人或家屬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需由養老院支付的法律費用,保險公司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