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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昨天出臺相關通知。本市養老院投保該險種,老人在養老院發生意外可獲得最高12萬元的賠償。
市民政局昨天下文表示,“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保費標準為每床每年160元。其中政府給予80%的補貼,即128元;養老院自付20%,即32元。根據“通知”,老人因在養老服務責任范圍內發生意外導致殘疾,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傷亡賠償比例賠償保險金;如果意外死亡,身故保險金為每人12萬元;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意外醫療報銷限額為每人每年1.5萬元。
在保險期限內,養老院因保險事故被老人或家屬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需由養老院支付的法律費用,保險公司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15萬元。(首席記者 崔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