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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0月19日電 中國政府網19日公布《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指出,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堅持城鄉統籌,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縮小城鄉、地區間保障水平差距。
規劃指出,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逐步提高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到2015年,達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和費用支付比例。做好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待遇水平的銜接,三項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明顯縮小與實際支付比例的差距。普遍開展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穩步推進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堅持城鄉統籌,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縮小城鄉、地區間保障水平差距,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保制度。
規劃稱,繼續鞏固發展新農合制度,參合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長期穩定的籌資增長機制,不斷提高新農合籌資水平,逐步縮小城鄉醫保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距,為實現城鄉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奠定基礎。逐步擴大保障范圍,到2015年,實現普通門診統籌全覆蓋。擴大大額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種補償的病種范圍。繼續開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全國全面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癥等大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將肺癌等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并適當擴大病種,提高補償水平。
規劃要求,進一步完善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鞏固擴大覆蓋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對救助對象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筑牢醫療保障底線。
規劃指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積極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利用基本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減輕參保(合)人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多種形式補充保險和公益慈善的協同互補作用,統籌協調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政策,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規劃稱,加強基本醫保基金監管,健全管理經辦機構。規范基金管理,控制基金累計結余率,提高基金使用效果,確保基金安全。建立醫療費用全國異地協查機制,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初步實現跨省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積極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規劃要求,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結合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和疾病臨床路徑管理,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鼓勵優先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建立醫保對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規劃指出,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產業政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基本醫保之外的健康保險產品,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