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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交流各地新農合結核病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經驗,推動完善結核病醫療保障政策,2012年7月31日,衛生部疾控局在長沙召開了新農合結核病保障政策經驗交流會。除西藏以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疾控處和結核病防治機構的70余名代表及中國疾控中心有關專家參加了會議。衛生部疾控局肖東樓專員、湖南省衛生廳張健廳長出席會議并講話。
肖東樓專員介紹了近兩年來衛生部結合醫改推動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指出了目前結核病醫療保障所面臨的問題,要求各地緊緊抓住醫改契機,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實施符合當地實際的結核病醫療保障政策。
會上,衛生部新農合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汪早立研究員介紹了新農合制度及與結核病相關的工作進展。湖南省衛生廳方亦兵副廳長首先作了交流發言。2011年,湖南省創新性地提出了“肺結核門診輔助診療單病種定額付費”的保障政策,對加入新農合的肺結核患者,除國家現有門診免費診療項目以外的輔助診療項目,由新農合基金實行包干定額付費,基本實現了肺結核患者門診診療全免費。另外,湖南省還將難治性(耐多藥)結核病納入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救治保障范圍,對在定點醫院按臨床路徑規范治療的住院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按照1.5萬/例定額包干醫療費用,其中新農合報銷70%,患者自費包干標準的30%(上限4500元),超出部分由醫院承擔;出院后的門診后續治療費用定額標準為1500元/例/月,納入新農合特殊慢性病門診定額補助范圍,由新農合基金全額承擔。按此政策,1例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按臨床路徑規范治療約5萬元醫藥費用,患者自負不超過4500元。吉林、江蘇、河南和廣西4省(區)也分別介紹了本地區新農合結核病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情況。
與會代表現場參觀了湖南省結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醫院)的耐多藥專科病房及實驗室,并分東部、中部和西部3組對完善結核病醫療保障政策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