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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9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近期,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GB 18467-2011)正式實施。《要求》規定,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艾滋病、丙肝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風險的。
《要求》明確,血站工作人員應在獻血前對獻血者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并取得獻血者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要求》指出,無償獻血是出于利他主義的動機,目的是幫助需要輸血的患者。請不要為化驗而獻血。國家提供艾滋病免費咨詢剛和艾滋病病毒抗體免費檢測服務,如有需要,請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
《要求》指出,不安全的血液會危害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艾滋病、丙肝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風險的。
《要求》稱,獻血者捐獻具有傳染性的血液會給受血者帶來危害,應承擔對受血者的道德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8條和第62條規定,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求》進一步明確,血站將遵照國家規定對獻血者血液驚醒經血傳播疾病的檢測,檢測合格的血液將用于臨床,不合格血液將按照國際規定處置。血液檢測結果不合格僅表明捐獻的血液不符合國家血液標準的要求,不作為感染或疾病的診斷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