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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漢市一在讀醫學博士第5次捐精后,猝死在湖北省人類精子庫取精室外一事,在沉寂一年后再次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
針對此事,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盡管這名醫學博士的死因尚不清楚,但有必要關注國內人類精子庫目前存在的“進入門檻高,運行監管弱”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查閱有關資料發現,1981年,我國第一個人類冷凍精子庫在湖南誕生。2001年,衛生部制定下發了《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這部5章共26條的政府規章對精子庫的審批、精子采集與提供、處罰等作出規定。
目前,全國共有16家機構獲得衛生部批準,設置了人類精子庫。人類精子庫是如何運行的?其運行過程中監管是否到位?對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精子庫“準入門檻高”
目前身處輿論漩渦中的湖北省人類精子庫,于2011年3月18日獲得該省衛生廳批準并正式運行。
在湖北省人類精子庫官方網站上,《法制日報》記者查閱到湖北省衛生廳《關于批準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生殖醫學中心正式運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通知》(鄂衛函[2011]160號),稱2011年2月20日經過該廳組織專家對中心申請正式運行人類精子庫技術進行了現場論證評審,并抽查了兩份冷凍精液樣本,技術已達到衛生部規范的要求。據此,湖北省衛生廳批準該中心正式運行人類精子庫。
“目前,對于精子庫設立的監管還是比較嚴格的,準入門檻比較高。”曾出版過《衛生法學》等專著的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石超明說,衛生部制定的管理辦法和下發的《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技術規范和倫理原則》等文件,對規范精子庫的設置起到很好的把關作用。
按照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置人類精子庫的醫療機構必須具有執業許可證、設有醫學倫理委員會、具有與采集檢測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適應的技術儀器設備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對供精者進行篩查的技術能力,并要符合衛生部制定的《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
1981年,中信湘雅生殖與遺傳專科醫院設立了國內第一個精子庫。中信湘雅醫院院長盧光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目前設立精子庫必須達到衛生部規定的20多項標準,包括實驗室面積、要有相應的輔助生殖技術等,準入門檻的嚴格程度令國外同行都頗為驚嘆。
捐獻者保護力度待提高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都對這名捐精醫學博士猝死的情況感到驚訝,認為如果嚴格按照捐精程序進行,這應該是一個“意外”。
據了解,目前在全世界還沒有出現過一例捐精猝死的案例。按照衛生部的有關規定,所有供精志愿者在簽署知情同意書后,均要接受初步篩查,初篩符合條件后,還須接受進一步的檢查,達到健康檢查標準后,方可供精。
按照衛生部《人類精子庫技術規范》的規定,捐前體檢的項目包括病史篩查和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則主要針對染色體、性傳播疾病等內容進行檢查。
盧光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目前他們都會對捐獻人的血壓、心臟、既往病史等進行捐前檢查,以保證捐獻精子的質量,保證后代的健康。“當然,也不可能將所有病都查出來。”她說。
“從目前的規定來看,對男性捐獻者的保護力度比較小,檢查項目更多是指向保證精子質量。”石超明認為,雖然捐精過程中出現意外比較少見,但精子庫運行中應更加注意在體檢項目中排除可能會引發意外的病癥,比如高血壓、高血脂等,從保證捐獻人健康的角度引起更高注意。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事,今后我們會更加注意提醒捐獻人在身體狀態最好時來捐獻。”盧光琇說,其實,身體狀況是否最佳更多時候要靠捐獻人自己拿捏。
最大風險是監管不規范
在石超明看來,醫學博士猝死在取精室外只是個非常特殊的個案,不應將其放大到得出“捐精會致死”的荒謬結論。
“其實,對于人類精子庫的監管,更多應關注其設立后的運行監管。不規范運營會帶來一系列社會倫理問題,這是精子庫的最大風險所在。”石超明認為。
盧光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事實上,目前國內對于精子庫的運行監管還是比較到位的:每兩年會組織相應專家對精子庫進行復審,審核項目衛生部有相應規定;精子庫工作人員也必須定期參加相應的培訓。
不過,石超明認為,除了對從事精子庫有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進行把關外,還應考慮建立起由法學、倫理學等專家組成的專家庫,以對精子庫的日常運行進行監管。
“現在很多監管是內部的,運行是否規范主要是靠從業者的自律和守法意識,這種不公開的監管,就可能存在監管不到位。”石超明建議,在保持精子庫、從業人員高準入門檻的同時,還應在隱私保護允許的范圍內公開精子庫專家庫、從業人員等有關信息,“敢于放到陽光下才能說真正監管到位了”。本報記者胡新橋 本報實習生劉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