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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8日電(記者 呂諾 賈釗)中國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8日說,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已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專門組織1358家。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網絡地市級以上全覆蓋,縣級覆蓋面達到73.8%。
據鄧海華介紹,2011年1月到10月間,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專門組織共調處醫療糾紛14976起,其中,調處成功12218起,調處成功率81.6%,調解滿意度在95%以上。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啟動了醫療責任保險工作,覆蓋238個地、市、州和90個省(市)直管區縣,參加醫療責任險的醫療機構數達10113家。
他說,各地要進一步推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大調解機制,有效化解醫患糾紛;同時,要組織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和支持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建立起完善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
鄧海華說,醫患矛盾是轉型期社會矛盾在衛生行業的集中體現,成因既有醫療服務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有體制機制、醫療保障、社會環境等方面的問題。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最根本的還是要通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解決好群眾的看病就醫問題。同時,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完善醫患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
衛生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貫徹執行《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的緊急通知,提出“要協調公安機關向二級以上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派駐警務室”。鄧海華表示,這只是衛生部在貫徹落實兩部門通告時的一個具體的意見建議,具體設置與否、怎么設置,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