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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著互助獻血制度的漏洞,被《獻血法》認定為違法行為的賣血組織獲得了另一片生存天地。這個現象近年被媒體屢次曝光,但始終禁而不止。記者發現,在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門口常有疑似“血頭”徘徊,談論著最近的“生意”。就連醫務人員,對此似乎也習以為常。
上海曙光醫院外科大夫鮑宇克對本報記者說,他也曾聽病人談起“血頭”的事情,但互助獻血時,“病人找誰去我們也不管”。在他看來,醫生很難甄別參加互助獻血的人是不是病人的朋友。
“這其實是介于違規與不違規之間,病人與醫院的互動,是個曖昧不清的灰色地帶?!蹦持陛犑醒汗芾聿块T的工作人員這樣評價互助獻血的現狀。
眼下,掌管這片灰色地帶的主要文件是衛生部在1999年頒布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2000年印發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但文件僅規范了互助獻血的大致流程,對于具體細則,全國各地都在摸索中各自制定。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擇期手術的病人要準備1000毫升B型血,那么他需要組織親友到血站獻多少毫升血,獻什么血型的血,血站才會為他調配合適用血?對這個問題,各個城市都有不同答案。
廣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表示,病人用血量和親友獻血量之間“沒有必然關聯”,“互助獻血沒有血型限制”。上海血液中心相關負責人也給出了相同答案。
劉江則介紹說,在北京,互助獻血實行“等量返回”。“這是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親友來獻多少,我給你多少,血型不合適的話我給你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