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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昨天通知,今年7月至8月將在全國集中開展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專項行動,禁止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對違反規定的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特別是集貿市場開辦者將給予處罰。
我國“限塑令”實施已經3年,超市、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三分之二以上,但部分農貿市場“限塑令”執行不理想。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
通知指出,各地商務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在商品零售場所特別是集貿市場的宣傳力度,提示經營者和消費者有償提供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引導市場開辦者設立專營或兼營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一采購、銷售。
此外,各地價格、工商部門要依照《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特別是集貿市場開辦者給予嚴厲處罰,在專項行動期間將集中查處一批違規案件。
通知要求,對于集貿市場經營戶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由工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市場開辦者予以處罰。對于集貿市場經營戶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由價格部門責令市場開辦者改正,并視情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