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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等五部門近日發布公告明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并強調,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近日,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關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公告稱,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為確保人體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在總結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號公告)實施情況基礎上,考慮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特制定中國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F公告如下:
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公告明確,上述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號公告)同時廢止。